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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研究

发布时间:2019-08-14 15:20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生观、价值观,特别是家庭观和婚姻忠诚观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甚至打击。离婚成为了许多人不愿却又不得不为之的无奈选择。更加令人惋惜和唏嘘的是婚外情、家庭暴力等行为居然成为了导致婚姻破碎的主要原因。虽然,我国为了保障和维护婚姻关系之中的无过错方配偶的合法的权利和正当利益,在《婚姻法》当中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是,有关离婚损害赔偿举证责任怎样在当事人之间分配的问题,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法条,由无过错方(也称无过错方配偶)负担举证证明责任。也就是说,无过错方配偶有责任和义务,证明其配偶实施了法定过错行为。如果该方当事人直至作出判决,都没有对其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或者其提供的证据内容与法律规定不相符时,由该方当事人对风险进行承担。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证据来源少、证据保存差、取证方法受限等多种原因导致无过错配偶因举证不能而败诉的案件十分常见。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缺少离婚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分配专门规则,用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分配离婚损害赔偿举证责任欠缺合理性,存在对无过错配偶保障不足的问题,并且该规则过于僵化、欠缺灵活性。是以论文将从几个方面对离婚损害赔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展开探究:首先是导论,简要的对研究背景、意义、方法、路径、内容及创新点等处作了说明;第二部分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该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及其分配、“无过错方配偶”的界定、以及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配偶举证责任的特殊性等基本概念出了简要概述;第三部分对域外的相关举证责任分配加以探究,并谈到了其对我国的启示;接下来,对我国离婚损害赔偿举证责任分配的现状、问题及成因进行了论述;最后,本文将针对目前存在的欠缺专门规则,现行规则不合理,对无过错方保障不足以及规则过于僵化、欠缺灵活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和解决的建议。提出应该确立专门的、有针对性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结合两大法系相关理论研究和立法规定的精华,在原有规则基础之上综合考虑公平、政策、当事人举证难易程度等关系当事人正当权益的因素分配举证责任,提出特殊情形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并拟定了该分配规则具体条文。期望能够改善欠缺专门规则、现行规则缺乏灵活性、对无过错配偶保障不足的问题,最终实现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惩罚过错方、保障无过错方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的目的。
【学位授予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5.1;D923.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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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张竞芳;离婚损害赔偿适用中的若干问题[J];当代法学;2002年06期

8 李浩;民事举证责任分配的法哲学思考[J];政法论坛;1996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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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26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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