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暴力行为的法律规避现象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26 16:06
家庭暴力问题作为一个全世界都关心的问题,所引发的关注度一直持续不减,现实生活中绝大部分的家庭暴力发生于夫妻之间,而且妻子是主要受害者,世界各个国家都积极行动起来保护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2016年3月1日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法律介入家务事有法可依,受暴妇女的权益可以通过正式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护。但是对于农村地区的受暴妇女而言,法律规避的现象在这一领域较为突出。本文将研究的焦点聚焦在这些农村地区的受暴妇女身上,通过对这些农村妇女选择法律规避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反思法律等公权力介入关系复杂的家事领域时应当有所节制,为家庭自治留有空间,建立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化的体系。首先,主要通过分析农村地区的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现状、特点以及危害,力求全方位地展现农村地区受暴妇女的情况以及她们在遭遇家庭暴力问题时选择的主要法律规避方式;其次,从传统文化思想、利益最大化原则两个角度分析了这些受暴妇女进行法律规避的社会原因;再次,文章第三部分结合案例分析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家庭暴力纠纷时所遭遇的困境和局限性;最后,由农村受暴妇女进行法律规避这一现象引发对私人自治领域空间不断缩小,国家法律介入范围不...
【文章来源】: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综述
(三)核心概念
(四)研究方法
(五)研究意义
一 农村家庭暴力中的法律规避现象
(一)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现状
(二)农村妇女面对家庭暴力时的法律规避方式
二 农村家庭暴力中法律规避现象的社会原因
(一)历史传统原因
(二)利益最大化原因
三 农村家庭暴力中法律规避现象的法律原因
(一)法律介入与家庭自治权的矛盾
(二)受害妇女诉求与警察信息不对称的矛盾
(三)法律移植与资源本土化的矛盾
四 消除农村家庭暴力中法律规避现象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法律规避与国家法的关系
(二)减少法律救济的成本,立法应精致化
(三)构建家事领域纠纷解决多元化机制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当眼里掉进了睫毛——从“南京虐童案”看法律干预家事纠纷[J]. 苏力. 现代法治研究. 2016(01)
[2]农村家庭暴力侵害法律问题研究[J]. 孙菊芳. 河北法学. 2016(08)
[3]法律规避行为及其裁判方法[J]. 王军. 中外法学. 2015(03)
[4]论我国家庭暴力法的定位与宗旨——基于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的思考[J]. 薛宁兰.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5(02)
[5]苦痛、困境与对策:我国农村“家暴”女性被害人权益救济研究——以坪石村、李岭村、王集村及榆中周边诸村为例[J]. 申伟,陈冲.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5(02)
[6]《反家庭暴力法》亟须解决的几个问题——对《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的分析[J]. 周安平. 妇女研究论丛. 2015(02)
[7]多学科视野下的家庭暴力研究综述[J]. 生龙曲珍,刘谦. 现代妇女(下旬). 2012(03)
[8]英国防治家庭暴力与保护受害人立法述评[J]. 蒋月. 政法论丛. 2011(02)
[9]家庭暴力法律防治理念刍议——女性主义视角下的社会正义观[J]. 夏吟兰,郝佳. 妇女研究论丛. 2010(03)
[10]中国刑事和解的独特功能——以刑事案件“私了”问题之解决为起点的分析[J]. 肖仕卫,马静华.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0(02)
博士论文
[1]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的法理思考[D]. 刘昱辉.中共中央党校 2016
硕士论文
[1]家庭暴力防治中的公权力介入研究[D]. 卞红红.华东政法大学 2013
[2]论当代中国的法律规避[D]. 满静.黑龙江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001409
【文章来源】: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综述
(三)核心概念
(四)研究方法
(五)研究意义
一 农村家庭暴力中的法律规避现象
(一)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现状
(二)农村妇女面对家庭暴力时的法律规避方式
二 农村家庭暴力中法律规避现象的社会原因
(一)历史传统原因
(二)利益最大化原因
三 农村家庭暴力中法律规避现象的法律原因
(一)法律介入与家庭自治权的矛盾
(二)受害妇女诉求与警察信息不对称的矛盾
(三)法律移植与资源本土化的矛盾
四 消除农村家庭暴力中法律规避现象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法律规避与国家法的关系
(二)减少法律救济的成本,立法应精致化
(三)构建家事领域纠纷解决多元化机制
结论
致谢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当眼里掉进了睫毛——从“南京虐童案”看法律干预家事纠纷[J]. 苏力. 现代法治研究. 2016(01)
[2]农村家庭暴力侵害法律问题研究[J]. 孙菊芳. 河北法学. 2016(08)
[3]法律规避行为及其裁判方法[J]. 王军. 中外法学. 2015(03)
[4]论我国家庭暴力法的定位与宗旨——基于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的思考[J]. 薛宁兰.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5(02)
[5]苦痛、困境与对策:我国农村“家暴”女性被害人权益救济研究——以坪石村、李岭村、王集村及榆中周边诸村为例[J]. 申伟,陈冲.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5(02)
[6]《反家庭暴力法》亟须解决的几个问题——对《反家庭暴力法(草案)》的分析[J]. 周安平. 妇女研究论丛. 2015(02)
[7]多学科视野下的家庭暴力研究综述[J]. 生龙曲珍,刘谦. 现代妇女(下旬). 2012(03)
[8]英国防治家庭暴力与保护受害人立法述评[J]. 蒋月. 政法论丛. 2011(02)
[9]家庭暴力法律防治理念刍议——女性主义视角下的社会正义观[J]. 夏吟兰,郝佳. 妇女研究论丛. 2010(03)
[10]中国刑事和解的独特功能——以刑事案件“私了”问题之解决为起点的分析[J]. 肖仕卫,马静华.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0(02)
博士论文
[1]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的法理思考[D]. 刘昱辉.中共中央党校 2016
硕士论文
[1]家庭暴力防治中的公权力介入研究[D]. 卞红红.华东政法大学 2013
[2]论当代中国的法律规避[D]. 满静.黑龙江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00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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