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1-03-04 19:47
夫妻间因婚姻关系成为不动产共有人,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不动产登记生效原则不生冲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赋予隐藏共有人享有所有权的对内效力和通过积极作为使其变更为共有人的权利,而不是将物权变动的效力对抗善意第三人。不论是何种财产制下的夫妻间不动产物权变动,在涉及第三人时,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
【文章来源】:镇江高专学报. 2019,32(04)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1 夫妻之间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适用
1.1 法定财产制下夫妻之间物权变动的对内效力
1.2 约定财产制下夫妻间物权变动的对内效力
2 不动产物权变动涉及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适用
2.1 登记机关的询问义务
2.2 法定财产制下夫妻间物权变动时第三人的善意标准
2.3 约定财产制下夫妻间物权变动时第三人的善意标准
3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也谈约定财产制下夫妻间的物权变动[J]. 裴桦.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05)
[2]论婚姻法回归民法的基本思路 以法定夫妻财产制为重点[J]. 贺剑. 中外法学. 2014(06)
[3]不动产登记簿之推定力[J]. 程啸. 法学研究. 2010(03)
[4]婚姻领域内物权变动的法律适用[J]. 田韶华. 法学. 2009(03)
[5]物权法基本范畴及主要制度的反思(下)[J]. 孙宪忠. 中国法学. 1999(06)
本文编号:3063806
【文章来源】:镇江高专学报. 2019,32(04)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1 夫妻之间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适用
1.1 法定财产制下夫妻之间物权变动的对内效力
1.2 约定财产制下夫妻间物权变动的对内效力
2 不动产物权变动涉及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适用
2.1 登记机关的询问义务
2.2 法定财产制下夫妻间物权变动时第三人的善意标准
2.3 约定财产制下夫妻间物权变动时第三人的善意标准
3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也谈约定财产制下夫妻间的物权变动[J]. 裴桦.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05)
[2]论婚姻法回归民法的基本思路 以法定夫妻财产制为重点[J]. 贺剑. 中外法学. 2014(06)
[3]不动产登记簿之推定力[J]. 程啸. 法学研究. 2010(03)
[4]婚姻领域内物权变动的法律适用[J]. 田韶华. 法学. 2009(03)
[5]物权法基本范畴及主要制度的反思(下)[J]. 孙宪忠. 中国法学. 1999(06)
本文编号:306380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306380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