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应该解决的四个现实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12 03:14
<正>6月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有很多改进,但笔者认为,仍有四个现实问题亟待解决。进一步规范家庭协议目前我国社会现实中,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的协议或者契约的类型非常多,如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的房屋购买尤其是婚房的购买、婚后有条件的财产赠与、婚后财产处置、孩子的养护、家庭共同生活基本要求等。这些契约或者协议常见的是由夫妻双方订立,但有时也有长辈亲属的参与,有时是尚未成婚的
【文章来源】:中国人大. 2019,(13)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进一步规范家庭协议
扩大法定亲属关系的范围
建立婚姻性质的“非婚同居”关系的一般规则
完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
本文编号:3077582
【文章来源】:中国人大. 2019,(13)
【文章页数】: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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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家庭协议
扩大法定亲属关系的范围
建立婚姻性质的“非婚同居”关系的一般规则
完善夫妻共同财产制度
本文编号:307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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