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于婚后所生利益的归属
发布时间:2021-03-26 03:25
12年前,论文《论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于婚后所生利益的归属》将此类利益分为孳息、投资收益和增值三种形式,并且总结出个人财产说、共同财产说和部分共同部分个人财产说三种不同观点,在此基础上提出以是否凝结对方贡献(协力)为标准确定其归属于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婚姻法解释(三)》,而且有相当的学者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对境外立法司法介绍,上述三种观点无论是基本内容还是论证理由均有较大变化和发展。个人财产说被《婚姻法解释(三)》在确定孳息和自然增值的归属上吸纳,但是其漠视夫妻另一方的贡献(协力)以及理论依据上依赖物权法原理,基本为学术界摈弃;共同财产说在年轻学者的重塑之下呈现出相当的说服力,但是终因漠视夫妻个人财产利益的保护、与我国现阶段的夫妻财产制立法理念不相契合而未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部分共有说以一方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种类为标准确定归属,不能准确反映另一方的贡献(协力)。"贡献(协力)论"仍然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受到"不符合法律解释学"质疑、"碎片化"质疑、"贡献论"不确定性质疑,需要一一予以回应。
【文章来源】:当代法学. 2020,34(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种类
(一)学术界对主流观点的质疑
(二)对上述质疑的回应
二、关于收益归属不同观点的再认识之一———个人财产说批判
(一)个人财产说的主要观点及理论依据
(二)个人财产说理论依据批判
三、关于收益归属不同观点的再认识之二———共同财产说评析
(一)共同财产说及其理论依据
(二)共同财产说评析
1. 共同财产说的优点
2. 共同财产说的不足
(三)婚姻命运共同体理念批判
四、关于收益归属不同观点的再认识之三———部分共同部分个人财产说及评析
(一)部分共同部分个人财产说的主要内容
(二)部分共同部分个人财产说评析
1. 部分共同部分个人财产说的优点
2. 部分共同部分个人财产说的弊端
五、本文的基本观点及对质疑的回应
(一)本文的基本观点
(二)对不符合法律解释学质疑的回应
(三)对“碎片化”质疑的回应
(四)对“贡献论”不确定性质疑的回应
结论
本文编号:3100853
【文章来源】:当代法学. 2020,34(04)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2 页
【文章目录】:
一、婚前财产婚后收益的种类
(一)学术界对主流观点的质疑
(二)对上述质疑的回应
二、关于收益归属不同观点的再认识之一———个人财产说批判
(一)个人财产说的主要观点及理论依据
(二)个人财产说理论依据批判
三、关于收益归属不同观点的再认识之二———共同财产说评析
(一)共同财产说及其理论依据
(二)共同财产说评析
1. 共同财产说的优点
2. 共同财产说的不足
(三)婚姻命运共同体理念批判
四、关于收益归属不同观点的再认识之三———部分共同部分个人财产说及评析
(一)部分共同部分个人财产说的主要内容
(二)部分共同部分个人财产说评析
1. 部分共同部分个人财产说的优点
2. 部分共同部分个人财产说的弊端
五、本文的基本观点及对质疑的回应
(一)本文的基本观点
(二)对不符合法律解释学质疑的回应
(三)对“碎片化”质疑的回应
(四)对“贡献论”不确定性质疑的回应
结论
本文编号:31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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