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婚姻法论文 >

军婚的刑事特别保护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28 23:07

  本文关键词:军婚的刑事特别保护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 对军人婚姻实行特别保护,对于部队战斗力的提高、政权稳定和国家安定起着积极的作用。但目前我国的军婚保护工作形势并不乐观,尤其是由于“第三者”破坏等外因而使军婚受到破坏的问题还很严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军人安心服役。因此,我国的军婚刑事特别保护制度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的军婚刑事特别保护制度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关怀军人家庭,保护军人婚姻,历来是党和政府的一贯政策。从最早在法律上处罚破坏军婚者的《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草案》到真正明确规定破坏军婚罪的《修正淮海区抗日军人配偶及婚约保障条例》,对军婚的刑法保护源远流长;从建国到79年刑法颁布,大量的司法指令使惩治破坏军婚行为有法可依;1979年刑法第一次明确规定了破坏军人婚姻罪;1997年修订刑法时,基本延续了79年刑法对破坏军婚罪的规定。 可见,作为重要的立法原则,依法保护军婚已经成为我国一项立法传统。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对保护军婚也有着许多特别的规定,并由此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军婚特别保护制度,军婚的刑事特别保护制度无疑是其中十分重要的方面。 现在,对军婚的刑事特别保护集中表现为刑法第259条所规定的破坏军婚罪,该罪的设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军情,也符合国防建设和政权稳定的双重需要。但无论从历史的角度来说还是横向的比较来看,这个法条规定得比较原则,显得过于单薄,导致理解上存在歧见。笔者在研究破坏军婚罪时,发现实践中该罪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存在诸多问题,如对长期通奸行为、破坏军人的事实婚姻没有明确规定是否构成破坏军婚罪;对现役军人的配偶及现役军人破坏军婚的行为也没有明确规定是否构成破坏军婚罪;在刑事处罚方面存在法定刑量刑幅度狭窄,刑期过短的问题;刑法第259条第2款仅为注意规定,无法体现对军婚的特别保护;自诉为主,公诉为辅的诉讼模式是否可行等等,亟需解决。 通过分析,笔者尝试就刑法第259条及相关的程序规范的完善提出立法建议。对刑法第259条的完善主要在于:在犯罪构成要件方面,建议增加现役军人配偶、现役军人以及与现役军人结婚或者同居的人为破坏军婚罪的犯罪主体,增设与现役军人配偶长期通奸行为为危害行为,对于第三人侵犯军人的事实婚姻是否构成破坏军婚罪区别对待;在刑事处罚方面,建议按照破坏军婚的次数、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有无重婚前科的等情况规定不同的法定刑量刑幅度,最高法定刑定为七年有期徒刑;把刑法第259条第2款纳入第236条作为强奸罪的从重情节之一。对于相关的程序规范,笔者认为,由于破坏军婚案件管辖的多样性,案件管辖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由于破坏军婚案件涉案人员身份的特殊性,调查取证应主要由公安机关承担;由于破坏军婚案件性质的特殊性,诉讼模式应采用公诉方式。笔者期望通过有益的探索,使以破坏军婚罪为核心的我国军婚的刑事特别保护制度更加趋完善。
【关键词】:军婚 军婚的刑事特别保护 破坏军婚罪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D923.9;D924.3
【目录】:
  • 摘要4-8
  • 引言8-9
  • 第一章 我国军婚刑事特别保护制度的演变9-15
  • 一、大陆地区军婚刑事特别保护制度的演变9-12
  • (一) 建国前军婚刑事特别保护制度的产生9-10
  • (二) 79年刑法颁布前军婚刑事特别保护制度的发展10-12
  • (三) 军婚刑事特别保护制度在79年刑法中的体现12
  • 二、国民党政府及我国台湾地区军婚刑事特别保护制度的演变12-15
  • (一) 国民党政府时期军婚刑事特别保护制度的产生、发展12-13
  • (二) 国民党到台湾后军婚刑事特别保护制度的发展13-15
  • 第二章 我国现行的军婚刑事特别保护制度15-23
  • 一、军婚的概念15
  • 二、我国军婚的特别保护制度体系15-16
  • 三、我国现行的军婚刑事特别保护制度16-23
  • (一) 破坏军婚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16-19
  • (二) 破坏军婚罪的认定19-21
  • (三) 破坏军婚罪追诉时效期限及其起算21
  • (四) 破坏军婚案件的诉讼方式21-23
  • 第三章 我国现行的军婚刑事特别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23-28
  • 一、对长期通奸行为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23-24
  • 二、对现役军人的配偶的行为没有规定为犯罪24-25
  • 三、对现役军人破坏军婚的行为没有规定为犯罪25
  • 四、破坏军人的事实婚姻能否构成破坏军婚罪25-26
  • 五、法定刑量刑幅度狭窄,刑期过短26
  • 六、刑法第259条第2款无法体现对军婚的特别保护26-27
  • 七、自诉为主,公诉为辅的诉讼模式是否可行27-28
  • 第四章 对我国军婚刑事特别保护制度立法完善的建议28-38
  • 一、实体法方面28-33
  • (一) 破坏军婚罪犯罪构成要件的完善28-32
  • (二) 破坏军婚罪刑事处罚的完善32
  • (三) 把刑法第259条第2款纳入第236条作为从重情节之一32-33
  • 二、程序法方面33-38
  • (一) 对破坏军婚案件的管辖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33-35
  • (二) 调查取证应当主要由公安机关承担35-37
  • (三) 破坏军婚案件应采用公诉方式37-38
  • 结论38-39
  • 参考文献39-42
  • 后记42

【相似文献】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张金兴;;类推是类比推理吗?[A];1994年逻辑研究专辑[C];1994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主持人:中央军委法制局 张建田;现役军人也可构成破坏军婚罪[N];检察日报;2001年

2 曾火伦;破坏军婚罪的主体与主观方面[N];解放军报;2006年

3 荀恒栋;破坏军婚罪的客体与客观方面[N];法制日报;2002年

4 荀恒栋;破坏军婚罪的主体与主观方面[N];法制日报;2002年

5 曾火伦;破坏军婚罪的条文分析及追诉时效[N];解放军报;2006年

6 杨菁;破坏军婚罪司法适用问题探析[N];法制日报;2010年

7 张玉启;破坏军婚法不容[N];河北日报;2002年

8 常峰涛;对现役军人之妻先强奸后同居:几个罪?[N];检察日报;2004年

9 张建田;以“破坏军婚”为名向第三者勒索如何定性[N];检察日报;2006年

10 赵雄辉 张虎 石景胜;破坏军婚要惩处[N];战士报;2009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6条

1 刘轶群;军婚的刑事特别保护制度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

2 韩玉;论破坏军婚罪[D];华东政法大学;2010年

3 武妍;破坏军婚罪问题研究及立法完善[D];河北大学;2011年

4 雷刚;论军婚的刑事法保护[D];四川大学;2005年

5 赵佃祥;关于军婚保护制度若干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1年

6 刘欢欢;军婚特殊保护法律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12年


  本文关键词:军婚的刑事特别保护制度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33727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333727.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388f1***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