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立法完善工作思考
发布时间:2021-11-05 17:34
随着经济发展,我国社会层面暴露出许多新问题,居高不下的离婚率是最为突出的现象之一。针对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与立法章程中存在的不足,本文基于对现有法规和离婚案件实际问题的分析,提出了一些完善策略,通过论述证明其具有一定适用性。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9,(27)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立法的不足
(一)适用范围具有局限性
(二)赔偿责任人判定的局限性
(三)赔偿执行途径的局限性
二、完善离婚损失赔偿制度立法的策略
(一)扩大离婚损害赔偿适用范围
(二)应当允许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对因第三者插足
1. 有过错第三者
2. 无过错第三者
(三)准予协议离婚中提出损害赔偿
三、结束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浅析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J]. 胡芳. 法制博览. 2019(11)
[2]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立法的不足与完善[J]. 卢文捷.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2)
本文编号:3478223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9,(27)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立法的不足
(一)适用范围具有局限性
(二)赔偿责任人判定的局限性
(三)赔偿执行途径的局限性
二、完善离婚损失赔偿制度立法的策略
(一)扩大离婚损害赔偿适用范围
(二)应当允许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对因第三者插足
1. 有过错第三者
2. 无过错第三者
(三)准予协议离婚中提出损害赔偿
三、结束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浅析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J]. 胡芳. 法制博览. 2019(11)
[2]论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立法的不足与完善[J]. 卢文捷.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2)
本文编号:347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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