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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住所决定权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07 00:25
  婚姻住所决定权反映了配偶权的特征,是夫妻配偶权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我国法律未对其作出明确的规定。现阶段,我国正处于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增设婚姻住所决定权具有理论和现实的积极意义。我国的婚姻住所决定权构建应遵循我国夫妻配偶权的立法原则,同时借鉴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婚姻住所决定权的制度构建具体包括婚姻住所决定权的商定模式、婚姻住所决定权的内容、婚姻住所的居住权利。 

【文章来源】: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8,5(01)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婚姻住所决定权的界定
二、增设婚姻住所决定权的意义
    (一) 实现配偶权的重要保障
    (二) 满足现实需要的新发展
    (三) 化解高房价带来的家庭矛盾
    (四) 实现男女实质平等的目标
三、相关国家和地区关于婚姻住所决定权的立法研究
四、我国婚姻住所决定权的构建
    (一) 模式的选择——婚姻住所商定模式
    (二) 婚姻住所决定权的内容
        1. 明确婚姻住所商定权的含义。
        2. 司法适当介入。
    (三) 明晰婚姻住所决定权、居住权的关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社会性别视角下的社会性居住权立法模式探讨[J]. 梁琳.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1(06)



本文编号:34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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