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内地与港台地区防治家庭暴力立法与实践研究及启示
发布时间:2017-05-13 14:08
本文关键词:我国内地与港台地区防治家庭暴力立法与实践研究及启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 家庭暴力作为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一直被视为危害家庭稳定影响社会和谐的毒瘤,现如今,人权保护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如何消除家庭暴力,保护家暴中受伤的弱势群体,一直是世界各国关注的热点之一,国际社会对反对家庭暴力已经达成共识并将其纳入法制化进程的范畴,很多国家或地区从法律对策,司法实践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积累了相当的经验,我国台湾地区已经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家庭暴力防治法,香港澳门地区也逐渐形成了一套特有的反家庭暴力社会支持系统,本文对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反家暴的立法现状及实践状况进行了考察,并在分析我国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司法及实践后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建议,旨在优化完善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尽早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反家庭暴力法,对加快我国的反家庭暴力进程有启发和借鉴意义,促进构建和谐家庭与和谐社会。 本文在透视我国内地与港澳台三地区防治家庭暴力现状和学者们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比较研究,分析我国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的缺陷与不足,以期得出对我国构建家庭暴力法律机制有利的措施,推动中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发展和进步。 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4部分,约3万余字。 引言主要简单地叙述了下目前家庭暴力的现状,而后对本文的选题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方法及创新点做了介绍。 第一部分,阐述了家庭暴力的基础理论。这部分主要是对家庭暴力的内涵进行解读,首先是论述了国际社会对家庭暴力的态度以及我国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我国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条的解释指导着司法实践对家庭暴力的判定,但是学理界对该解释下家庭暴力行为的客体、表现形式和损害结果等方面均有着较大的争论。其次是从社会性别分析的角度出发,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具体原因。家庭暴力的产生涉及到社会学、心理学、生理学等诸多方面的因素,本文主要以社会性别为视角,重点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 第二部分,对我国港澳台地区防治家庭暴力的现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这部分分为三个小部分,对台湾、香港及澳门三地的防治家庭暴力的现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分别从立法,司法以及社会福利等相关机构的实施情况着手,着重介绍了各地区具有地方特色的防治手段。 第三部分,着重分析了我国内地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和实践情况。针对我国内地目前反家庭暴力的立法,司法及社会机构的情况,分析我国内地在家庭暴力防治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及立法盲区。 第四部分,在分析和借鉴其他地区的有益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内地家庭暴力防治的构想。这部分分别从立法,司法及社会救助三方面针对我国内地防治家庭暴力存在不足的地方提出了完善建议。
【关键词】:家庭暴力 社会性别分析 港澳台立法 比较 立法构想 防治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23.9
【目录】:
- 内容摘要4-6
- Abstract6-10
- 引言10-12
- 一、防治家庭暴力的基础理论之解读12-19
- (一) 国际社会对家庭暴力的态度12-13
- (二) 我国内地立法及学界对家庭暴力的界定13-16
- 1.家庭暴力的主体14
- 2.家庭暴力的形式14-16
- (三) 社会性别理论分析与家庭暴力防治16-19
- 1.社会性别理论16-17
- 2.家庭暴力与社会性别理论17-19
- 二、我国港澳台地区防治家庭暴力之现状19-33
- (一) 香港地区19-22
- 1.立法现状19-21
- 2.司法现状21-22
- 3.其他救济方式22
- (二) 澳门地区22-25
- 1.立法现状22-23
- 2.司法实践及社会救济23-25
- (三) 台湾地区25-29
- 1.立法现状25-28
- 2.司法现状28-29
- 3.社会服务等其他救济方式29
- (四) 我国港澳台地区家庭暴力防治状况之评析29-33
- 1.专门法的建立29-30
- 2.家暴受保护主体范围的逐步扩大30
- 3.引入民事保护令制度30-31
- 4."受虐妇女综合症"的合理运用31-32
- 5.处遇计划32
- 6.加强中央与地方的防治合作力度,发挥社工组织的作用32-33
- 三、我国内地防治家庭暴力的现状与不足33-39
- (一) 我国内地防治家庭暴力之现状33-37
- 1.我国内地防治家庭暴力的立法现状33-35
- 2.我国内地防治家庭暴力的司法实践35-36
- 3.我国内地防治家庭暴力的社会救助现状36-37
- (二) 我国内地防治家庭暴力之缺陷37-39
- 1.反家庭暴力专门法的缺失37-38
- 2.公安机关的反家庭暴力执法程序缺乏可操作性38
- 3.社会救助体系不完善,救助措施可行性差38-39
- 四、完善我国内地防治家庭暴力机制的思考39-48
- (一) 立法体例的完善40-43
- 1.出台《家庭暴力防治法》40-41
- 2.相关配套法律的完善41-43
- (二) 司法救助体系的完善43-44
- 1.完善法院审理家庭暴力案件的程序43
- 2.加强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43-44
- 3.完善公安机关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程序44
- (三) 构筑反家庭暴力社会救助体系44-48
- 1.建立家庭暴力的预防体系45
- 2.建立家庭暴力干预多机构合作机制,形成多角度反家庭暴力网络45-46
- 3.完善家庭暴力庇护中心46-48
- 结语48-49
- 致谢49-50
- 参考文献50-52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3条
1 骆婉如;家庭暴力的救济体系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
2 张毅;我国大陆地区家庭暴力防治机制的完善[D];中央民族大学;2012年
3 陆娴;论我国家庭暴力民事保护令制度之构建[D];中央民族大学;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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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6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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