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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社会性别分析

发布时间:2017-05-13 20:09

  本文关键词: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社会性别分析,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社会性别理论是随着妇女运动的进行而不断被人们所接受和发展的,社会性别是与生理性别相对应的,在英语中分别以gender和sex表示,它认为男女两性的社会差异并不来源于生理差异,而是由社会所构建的,代表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社会角色和社会功能的差别。社会性别一经提出,就受到了人们的重视,它弥补了之前“生理性别”、“男女平等”等理论的缺陷和不足,成为了妇女运动的“有力武器”。而社会性别理论的发展不仅仅留于此,它在法学、社会学、历史学等领域都以一个新兴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角度为学者所推崇。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明确提出了社会性别主流化战略,这一理论也随之进入了中国。 法律与社会性别是相互作用的,而婚姻家庭法又是受传统的社会性别观念和风俗习惯影响最大的法律部门,因此社会性别对于婚姻家庭法的冲击特别大,而婚姻家庭法的完善对于社会性别平等又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法定财产制是夫妻财产制中的一种,是夫妻在婚前或婚后对于夫妻财产未作约定,或者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而直接适用的一种夫妻财产制。由此可见,法定财产制的适用范围很广,尤其在我国,人们普遍没有对夫妻财产制作出约定的习惯,因此大多数夫妻均适用法定财产制。而法定财产制作为一种重要的夫妻财产制,是婚姻家庭生活正常运转的保障,也是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法律依据。随着经济的发展,夫妻经济活动的愈加频繁,其重要程度更是不言而喻。再加之法定财产制最为重要的特点就是依据法律的规定直接适用,而非夫妻双方意思的具体表达,相比约定财产制其更可能出现有悖社会性别平等要求的内容,因此对夫妻法定财产制进行社会性别的分析有着重要的研究意义。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采取了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将社会学和婚姻家庭法两个不同领域的相关资料结合合分析,在具体问题上还采取了比较分析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法进行研究。 本文除引言外,共四个部分,约4万字。 在引言中,笔者提出了本文的研究目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研究方法和研究现状等问题,简要论述了法定财产制的重要性、社会性别的产生和发展,以社会性别分析法定财产制的新颖性和研究意义。 第一章为“概述”。本章对法定财产制和社会性别的基础理论作了论述,内容包括法定财产制的定义、分类以及立法原则,社会性别概念的提出,社会性别主流化发展和社会性别分析方法,社会性别与法律的互动以及社会性别对婚姻家庭法改革的推动。通过这一部分,笔者阐述了法定财产制的基本理论和意义,社会性别理论的提出和发展以及社会性别对于法律,尤其是婚姻法的冲击。 第二章为“以社会性别视角对外国法定财产制之审视与比较研究”。本章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英国和美国)的法定财产制度进行了梳理,然后重点选取了比较重要的五个内容,以社会性别的角度对它们进行了比较分析,包括法定财产制的类型,非常法定财产制的规定,共同财产的范围,共同财产的管理、适用、收益和处分、夫妻财产的相互补偿制度。 第三章为“中国现行法定财产制之社会性别分析”。本章中,笔者从我国的实情出发,以社会性别方法对我国的法定财产制进行了审视和分析,对于其中合理和不合理之处都进行了阐述,同时对于一些热门问题以及刚刚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进行了较为详细分析和研究,主要是通常法定财产制的类型选择、非常法定财产制的缺失,家务劳动的价值,无形财产的利益归属,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个人财产婚后增值部分的所有权归属等。 第四章为“完善我国法定财产制的相关立法建议”。本章针对上一章所分析的我国法定财产制的缺陷和不足,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使我国的婚姻家庭法更加符合社会性别主流化的要求。本文的相关立法建议也体现了笔者对于上述热点问题的观点,如建立完善的非常法定财产制,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无形财产之既得利益和期待利益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对个人财产婚后增值部分之归属作区别规定等等。
【关键词】:法定夫妻财产制 社会性别分析 非常法定财产制 家务劳动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23.9
【目录】:
  • 内容摘要4-6
  • Abstract6-10
  • 引言10-12
  • 一、 概述12-22
  • (一) 法定夫妻财产制之基础理论探析12-16
  • (二) 社会性别之基础理论探析16-22
  • 二、 以社会性别视角对外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之考察与比较评析22-35
  • (一) 外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之考察22-30
  • (二) 外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之比较评析30-35
  • 三、 中国现行法定夫妻财产制之社会性别分析35-47
  • (一) 通常法定财产制的类型选择36-37
  • (二) 非常法定财产制37-39
  • (三) 婚后所得共同制39-44
  • (四) 夫妻特有财产制44-47
  • 四、 完善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建议47-52
  • (一) 建立非常法定财产制47-48
  • (二) 承认家务劳动的价值48-49
  • (三) 明确文凭、执照等的期待利益49
  • (四) 完善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具体权利和义务49-51
  • (五) 明确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所生孳息之归属51
  • (六) 建立婚前个人财产的适当补偿制度51
  • (七) 限制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作为个人财产的价值51-52
  • 结语52-53
  • 参考文献53-56
  • 致谢56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陈苇;夫妻财产制立法原则及若干问题研究[J];东南学术;2001年02期

2 李方;;社会性别视野下的差异平等——聚焦女性婚姻家庭权利[J];东南学术;2010年04期

3 蒋月;;新中国60年婚姻立法改革述评:基于性别平等的观察与前瞻[J];海峡法学;2011年02期

4 夏吟兰;对中国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社会性别分析——兼论家务劳动的价值[J];法学杂志;2005年02期

5 薛宁兰;法定夫妻财产制立法模式与类型选择[J];法学杂志;2005年02期

6 王琪;;从“无歧视平等”到“无利差平等”——以性别视角考察我国婚姻法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原则[J];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10年01期

7 何吉莉;叶太东;;揭开法律的“面纱”——试述社会性别与法律的关系[J];法制与社会;2009年36期

8 李傲;;社会性别理论与法学研究创新[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06期

9 林建军;;法律的社会性别分析及其意义[J];法学论坛;2007年02期

10 郭慧敏;社会性别与妇女人权问题——兼论社会性别的法律分析方法[J];环球法律评论;2005年01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姚秋娟;我国夫妻财产制和妇女财产权的实现[D];苏州大学;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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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63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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