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一方名下股权之分割
发布时间:2017-05-15 01:08
本文关键词:离婚时夫妻一方名下股权之分割,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社会财富的法律表现形式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而股权作为当今重要的社会财富表现之一,其在夫妻财产中出现的频率愈发升高。同时,社会观念的变革正打破着传统婚姻思想的束缚,离婚率在近些年来日渐攀高。于是,涉及夫妻共有股权分割的离婚纠纷也逐渐增加。因夫妻股权的分割问题不单要考虑到我国婚姻的伦理性,满足传统婚姻的心理需求,还需要兼顾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诸多法之理念,故而这种夫妻财产的结构性变化不仅导致离婚案件所涉及的财产数额的增大,也直接加大了案件的审理难度。同时,它也因此逐渐受到学术界的关注,开始成为新的讨论课题。 本文除导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因我国现行立法对于夫妻一方名下股权分割问题存在根本性缺陷,直接导致司法实践中法官裁判标准的不统一。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这一问题,笔者从立法和司法两个角度对造成夫妻一方名下股权分割问题的根源进行剖析,指出当前存在的争议及难点所在。 第二部分——夫妻一方名下股权的归属认定作为解决夫妻股权分割的前提条件,笔者从有限责任公司性质、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及其现有的立法基础和法律理念出发,分析夫妻共有的法理基础,明确指出了夫妻股权共有不影响公司人合性,并从隐名股东的相关法理出发,探讨夫妻共有股权的性质以及认定夫妻股权的归属方法。 第三部分——夫妻一方名下股权的具体分割应当在基本原则的框架内进行。同时,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形式,法官还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因地制宜地选择应对方式。此外,为了促使夫妻一方名下股权分割的有序进行,在我国现行法中除了应当确认夫妻股权共有制度之外,还需要完善股权保全、股权价值评估以及股东身份转换等程序。笔者也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对夫妻一方名下股权分割制度的完善和具体分割方式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据此,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针对不同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设计了相应的分割措施,并提出应当有条件的适用《公司法》第72条关于新股东加入限制的规定。同时,为了防止案情出现僵局,还应当在特殊情况下赋予法官依职权启动股权价值评估程序的权力,以保证股权分割的合理性,而对于评估费用则应当由受益方而非提起评估程序一方进行支付。但由于笔者的学术功底有限,加之现实生活中夫妻股权纠纷的复杂性,本文仅针对离婚时夫妻一方名下股权分割可能出现的一般问题进行了分析,故本文所设计的分割程序仍有诸多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不断地实践和摸着中方能得以妥善解决。
【关键词】:夫妻一方名下股权 夫妻财产 共有股权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3.9;D922.291.91
【目录】:
- 中文摘要4-6
- Abstract6-10
- 1. 导论10-17
- 1.1 问题的提出10-12
- 1.2 文献概述12-13
- 1.3 相关概念界定13-15
- 1.3.1 股权的概念及性质13-14
- 1.3.2 夫妻一方名下股权的的概念界定14-15
- 1.4 本文研究路径15-17
- 1.4.1 实证分析方法15-16
- 1.4.2 法律社会学研究方法16
- 1.4.3 比较研究方法16-17
- 2. 夫妻一方名下股权分割的现状分析17-32
- 2.1 夫妻一方名下股权分割之立法现状17-23
- 2.1.1 我国关于夫妻股权共有制度的立法现状17-18
- 2.1.2 我国关于夫妻一方名下股权分割的立法现状18-20
- 2.1.3 我国立法现状存在的弊端20-23
- 2.2 夫妻一方名下股权分割之司法现状23-27
- 2.2.1 相关司法案例23-25
- 2.2.2 对上述夫妻股权分割案的评析25-27
- 2.3 离婚时夫妻一方名下股权分割的争议及难点27-30
- 2.3.1 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7-28
- 2.3.2 夫妻离婚时股权能否被强行分割28-29
- 2.3.3 如何认定股权的价值29
- 2.3.4 另案处理方式引发的争议29-30
- 2.3.5 如何解决股东配偶举证难的问题30
- 2.4 本章小结30-32
- 3. 夫妻一方名下股权的归属认定32-43
- 3.1 夫妻股权共有具有法理基础32-37
- 3.1.1 财产性是股权的最本质属性33-34
- 3.1.2 股权属于共有的客体34-35
- 3.1.3 股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范围35-36
- 3.1.4 夫妻股权共有不影响有限责任公司之人合性36-37
- 3.2 夫妻股权共有具有立法基础37-39
- 3.2.1 股权继承制度37-38
- 3.2.2 股权继承制度为夫妻一方名下股权共有提供立法基础38-39
- 3.3 未登记在册一方配偶股权的表现形式——隐名股东39-42
- 3.4 本章小结42-43
- 4. 夫妻一方名下股权的分割43-56
- 4.1 夫妻股权分割的基本原则43-45
- 4.1.1 坚持夫妻地位平等,公平分割原则43-44
- 4.1.2 维持公司资本不变原则44-45
- 4.1.3 保护弱势一方权益,兼具维护股东利益平衡原则45
- 4.2 夫妻一方名下股权的分割方式45-53
- 4.2.1 股权保全程序的启动46-47
- 4.2.2 建立健全股权价值的评估机制47-50
- 4.2.3 隐名股东向显明股东的转换方式50-53
- 4.3 夫妻一方名下股权的具体分割53-54
- 4.3.1 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中夫妻一方名下股权分割53-54
- 4.3.2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夫妻一方名下股权分割54
- 4.4 本章小结54-56
- 参考文献56-60
- 后记60-61
- 致谢6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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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366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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