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人力资本分割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7-18 02:29
本文关键词: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中人力资本分割问题研究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所拥有的财产无论从数量还是种类来看,与过去相比都有了很大的不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2001年我国对《婚姻法》进行了修正,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但是它并没有具体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意义,仅仅只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作出了规定。 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更加注重学位、执照等技能和资格的投资,使得人力资本在家庭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在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里,根本没有涉及学位、执照等技能和资格。而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基于学位、执照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争议案例,而处理结果通常令作出牺牲一方无法得到合理的赔偿,这是极其不公平的。 本文认为应当确定人力资本的权属,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其进行评估,确定其经济效益,并将其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夫妻的合法财产权益,提高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质量,促进社会生活的安定团结和社会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 本论文除前言、结语外共分为五个部分。 前言部分简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以及写作意义。 第一部分—本部分介绍两个不同的案例,即中国和美国关于学位、执照在离婚时的不同处理方法。 第二部分—夫妻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和人力资本的概念及认定,以及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首先介绍夫妻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和人力资本的概念、特征,对其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明确学位、执照等人力资本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部分—国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人力资本分割的相关规定。本部分介绍了美国、法国和澳大利亚关于人力资本分割的不同规定,在此基础上对它们进行比较分析。 第四部分—夫妻共同财产中人力资本分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第五部分—完善离婚时夫妻人力资本分割制度的建议。首先,应该明确人力资本分割的立法;其次,确立人力资本的分割原则;最后,制定人力资本的评估机制,确定人力资本的价值,达到合理分割的目的。 结语—对整篇文章的简单总结。
【关键词】:夫妻共同财产 人力资本 人力资本定价
【学位授予单位】:暨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23.9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8
- 目录8-9
- 前言9-10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10-12
- 1.1 中国陈某离婚案10
- 1.2 美国奥布润判例10-12
- 第二章 相关理论概说12-19
- 2.1 夫妻财产概说12-14
- 2.2 人力资本概说14-16
- 2.3 我国婚姻法的规定16-19
- 第三章 国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人力资本分割的相关规定19-23
- 3.1 美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人力资本分割的规定19-20
- 3.2 法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人力资本分割的规定20
- 3.3 澳大利亚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人力资本分割的规定20-21
- 3.4 各国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中人力资本分割规定的比较21-23
- 第四章 夫妻共同财产中人力资本分割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23-26
- 4.1 夫妻共同财产中人力资本分割的经济基础23-24
- 4.2 夫妻共同财产中人力资本分割的必要性24-25
- 4.3 夫妻共同财产中人力资本分割的可行性25-26
- 第五章 建立我国夫妻共同财产中人力资本分割制度26-30
- 5.1 完善夫妻共同财产中人力资本分割的立法26
- 5.2 确立针对夫妻共同财产中人力资本分割的原则26-27
- 5.3 制定夫妻共同财产中人力资本价值的评估机制27-30
- 结语30-31
- 参考文献31-33
- 致谢33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汤丹;离婚夫妻人力资本分割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2年
2 朱文茹;论离婚夫妻无形财产分割[D];西北大学;2013年
,本文编号:555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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