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协议法律问题研究
本文关键词:收养协议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 基于收养协议的纠纷层出不穷,但是对于收养协议的研究却非常的少。收养协议应定义为收养关系当事人之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订立关于同意成立收养关系的协议。首先,国内单一主体资格的形势造成收养协议的主体范围过于狭窄仅限于收养人和送养人,并不利于收养协议的改进,作出了放宽收养主体条件的提议,能保证收养协议主体资格多样化,进而满足更多人的需要。其次,收养协议属于身份关系的协议,是要式契约。收养协议是民法意思自治的体现,但其不同于合同,收养协议有存在的独立性。收养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终止都有其特殊性:收养协议订立是一个提出要求、承诺的动态过程,其直接法律后果是收养协议成立。收养协议不同于合同关系,其的订立的过程要比一般的民事合同更加复杂,涉及的问题更多。收养协议的内容中有必要设立协议监督人,按照约定协议监督人可以要求适当的报酬。此外,协议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应准用缔约过失责任。在我国,当事人订立无效协议,可能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有的亦构成民事侵权行为,因而无效协议当事人因订立和履行无效协议造成他人损害,有可能依法承担民事侵权。对收养协议履行过程中的特殊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送养人提出对抗性请求主要是收养人对被收养人不利时,被送养人或送养人行使类似于合同抗辩权的权利请求。收养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以至于严重影响其家庭生活时,可以借鉴赠与合同的抗辩权。被收养人或送养人在收养人不认真履行抚养义务或者有逃避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旨在保证被收养人获得与期待的生活帮助。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中不存在违约责任。当然,如确已构成侵权行为的,可以以被收养人名义主张侵权责任,要求损害赔偿,但该救济与违反抚养协议的违约责任完全不同。在收养协议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解除协议或因己方过错致使对方解除协议时,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应赔偿对方的包括收养准备费用和精神利益等在内的信赖利益损失。
【关键词】:收养协议 身份契约 效力 履行 终止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8
【分类号】:D923.9
【目录】:
- 摘要5-6
- Abstract6-9
- 第1章 绪论9-13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9-10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10-11
- 1.3 研究范围的界定及方法11-13
- 第2章 收养协议的特征和性质13-20
- 2.1 收养协议的涵义13-14
- 2.2 收养协议的特征14-16
- 2.3 收养协议的性质16-20
- 第3章 收养协议主体的确定20-29
- 3.1 主体界定20-21
- 3.2 收养人21-24
- 3.3 送养人24-25
- 3.4 被收养人25-29
- 第4章 收养协议的订立29-35
- 4.1 收养协议的订立过程29-30
- 4.2 收养协议的内容30-31
- 4.3 收养协议的形式31-33
- 4.4 收养协议的成立33-35
- 第5章 收养协议的效力35-42
- 5.1 收养协议的生效35-37
- 5.2 收养协议的无效37-40
- 5.3 收养协议的撤销40
- 5.4 收养协议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40-42
- 第6章 收养协议的履行42-48
- 6.1 收养协议履行的状态42-43
- 6.2 收养协议履行中的三个特殊问题43-48
- 6.2.1 收养协议履行中是否存在抗辩问题43-45
- 6.2.2 收养协议是否可以存在担保45-46
- 6.2.3 无扶养义务第三人的扶养帮助46-48
- 第7章 收养协议的终止48-54
- 7.1 收养协议的解除48-49
- 7.1.1 协议解除48
- 7.1.2 单方解除48-49
- 7.2 解除收养关系的效力49-51
- 7.2.1 解除收养关系的身份效力49-50
- 7.2.2 解除收养关系的财产效力50-51
- 7.3 收养协议解除的法律后果51-54
- 7.3.1 协议解除与相关法律责任51-52
- 7.3.2 协议解除与损害赔偿52-54
- 结论54-56
- 参考文献56-59
- 附录A(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59-60
- 致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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