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缺陷和立法完善
本文关键词:试论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缺陷和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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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文是围绕着我国离婚救济措施中的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展开论述的。我国的离婚救济措施包括三部分,即离婚经济补偿制度、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和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这三项制度运用最为广泛的当属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从立法上对我国的离婚经济帮助制度进行完善,将该制度的价值功能充分发挥出来。 本文首先选取了现实生活中一个较为典型的案例作为整篇文章的切入点,采用举例论证法,指出了对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在具体适用上存在的多种不同观点,同时也暴露出了该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对于“生活困难”的认定标准问题,到底应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还是“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标准呢?同时,“子女赡养义务”和“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关系也是需要进一步厘清的。而且,,在适用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条件上,最为严苛之一便是时间条件的限制。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只能在“离婚时”这一时间点上向法院提出离婚经济帮助的请求,超过了这一时间点,是不能提起经济帮助请求的。这些都揭示了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和缺陷。 接下来简要介绍了我国学者和外国学者关于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概念和性质的各种学说及探讨,并得出了我国仍要继续沿用“离婚经济帮助制度”这一符合我国特殊国情的称谓的结论。同时,对于该制度的性质,中外法学者都有不同的见解。但是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两种主要观点:第一种认为离婚经济帮助制度是夫妻法定扶养义务的延伸,具有义务和责任的法定性;第二种认为离婚经济帮助制度不是夫妻法定扶养义务的延伸,其只是一种道义上的义务和责任。笔者对各派学者的观点进行了梳理以后,认同第一种观点,即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性质应定性为一种法律上的义务和责任,而不应再将其视作一种道义上的义务和责任,以保证其具有法律权威性和逻辑性。同时,对于上文提及的案例所反映出来的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在立法规定和司法应用上的各种弊端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弊端大体表现为:第一,该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的适用条件过于严苛,导致适用范围狭窄,所发挥的作用受限。第二,只简单规定了金钱和住房帮助两种形式,金钱帮助数额的标准认定又过低,住房帮助形式的提供也不明确。第三,有关该制度变更和终止的规定非常简略和粗糙,其中只是简要涉及到了终止的规定。第四,有关保障性措施方面,我国《婚姻法》并未给出具体且有针对性的规定,只是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中有关不执行法院判决或者裁定的强制性措施的规定。这是文章写作的基点,其为后续有关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调整和立法完善提供了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相反,这一制度在国外的立法规定中是较为完善和健全的,因此在文章写作中介绍国外有关“离婚后扶养费给付制度”的相关规定就显得非常必要。所以,本文就分别从申请条件、扶养标准、考量因素、变更终止规定和保障性措施的角度对国外的“离婚后扶养费给付制度”进行细致的介绍和分析,从而得出国外的“离婚后扶养费给付制度”与我国的“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在本质上是相通的,但是国外关于离婚救济措施的立法规定相比较我国来说则更为完善。因此,在对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进行调整和立法完善的过程中,就应该借鉴国外更为完善健全的制度性规定。 通过以上各方面的分析介绍,得出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性质是法律上的义务和责任,具有法定性,但这其中也蕴含了道德价值。在对离婚经济帮助制度进行调整和立法完善的过程中,分别从适用条件和道德基础、帮助的具体形式、变更和终止规定、请求程序的提起、保障性措施以及限制性规定这几个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论述。 最后于文章结尾处得出结论,即必须要借鉴其他国家完善和健全的法律规定,对我国的离婚经济帮助制度进行全面的调整和立法完善,以期发挥该制度应有的功能价值,保障婚姻自由的真正实现。
【关键词】:离婚经济帮助制度 离婚后扶养费给付制度 调整 立法完善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23.9
【目录】:
- 中文摘要4-6
- Abstract6-10
- 引言10-11
- 一、 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案例及其所引发的思考11-15
- (一) 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案例11-12
- (二) 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案例引发的思考12-15
- 二、 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性质、基本内容及其缺陷15-27
- (一) 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概念和性质15-18
- (二) 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内容及其缺陷18-27
- 三、 国外有关“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规定及其启示27-34
- (一) 离婚后扶养费给付请求制度的条件27-28
- (二) 需要帮助方“需要被扶养”的标准28-29
- (三) 对于提供住房方式的处理29
- (四) 给付金钱扶养费的标准和考量因素29-30
- (五) 离婚扶养费的变更30-31
- (六) 离婚扶养费给付的终止31-32
- (七) 离婚扶养费执行的保障措施32-34
- 四、 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定性及立法完善34-45
- (一) 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定性和价值取向34-36
- (二) 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内容的调整和立法完善36-45
- 结语45-46
- 参考文献46-50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50-51
- 后记5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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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65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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