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夫妻财产制与交易安全保护
发布时间:2017-08-21 22:07
本文关键词:论夫妻财产制与交易安全保护
【摘要】: 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是婚姻共同生活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和保障。同时,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的今天,随着夫妻财产进入流通领域,频繁的财产交易已经不再被排斥在婚姻家庭财产之外,夫妻一方或双方的经济活动难免与第三人发生财产法上的行为,这就让我们不得不关注夫妻对外经济活动中的民事交易安全问题。它作为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制度,不仅事关夫妻的财产利益以及婚姻家庭的稳定,而且同样事关与夫妻发生各种民事关系的第三人的经济利益,对交易安全有极为重要的影响。 长期以来,我国婚姻立法只注重对夫妻财产静态权属的调整和保护,而忽视对夫妻财产实务的调整,较少考虑夫妻财产关系的实际运作。虽然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婚姻财产制度中各项保护交易安全的制度逐渐建立并趋于完善,但仍有许多规定过于宽泛,夫妻处理与第三人有关的财产交易,仍然不知如何具体操作,法院裁决夫妻与第三人有关的财产争议,仍然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 本文试图从保护民事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论述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全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系对夫妻财产制和交易安全的概念阐释以及对二者之间关系的分析,同时,还简单介绍了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对交易安全保护的规定;第二部分通过几个案例系统介绍了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中交易安全保护的缺陷,指出现行夫妻财产制度尚不够全面、系统,其结果是无法对第三人的权益提供切实保障,从而有损于整个社会的经济秩序与交易安全,因此确有完善夫妻财产制度以保护交易安全的必要;第三部分针对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中交易安全保护方面的缺陷提出了几条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夫妻财产制 交易安全 第三人
【学位授予单位】:大连海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9
【分类号】:D923.9
【目录】:
- 摘要5-6
- Abstract6-9
- 引言9-10
- 一、夫妻财产制与交易安全保护概述10-14
- (一) 夫妻财产制的概念、特点及种类10-11
- (二) 交易安全的概念11-12
- (三) 夫妻财产制与交易安全保护的关系12-13
- (四) 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对交易安全保护的规定13-14
- 1.关于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规定13
- 2.关于夫妻财产契约的规定13-14
- 3.关于夫妻债务的规定14
- 二、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中交易安全保护的缺陷14-18
- (一)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规定不完善14-15
- (二) 夫妻财产契约对外效力规定不足15-16
- (三) 夫妻债务的范围与清偿规定不足16-18
- 三、完善我国相关立法的建议18-25
- (一) 完善夫妻日常家事代理制度18-20
- 1.关于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范围18-19
- 2.关于连带责任19-20
- (二) 完善夫妻约定财产制20-22
- 1.公证应为夫妻财产约定的生效要件21
- 2.登记应为夫妻财产约定的对抗要件21-22
- 3.告知应为夫妻与第三人交易时的法定附随义务22
- (三) 完善夫妻债务制度22-25
- 1.准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范围22-24
- 2.明确夫妻债务清偿责任24-25
- 结论25-27
- 参考文献27-29
- 致谢29-31
- 研究生履历31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胡拾;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度研究[D];复旦大学;2011年
,本文编号:71537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715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