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离婚扶养制度的重构
发布时间:2017-09-16 02:24
本文关键词:试论我国离婚扶养制度的重构
【摘要】:离婚后扶养制度作为离婚救济方式的一种,是现代社会各个国家所广泛适用的一种制度,它给予离婚弱势一方以经济保障,帮助其在离婚时或离婚后一定时期内克服经济苦难,具有现实意义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扶养给付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疏漏,以夫妻分别财产制限定家务劳动补偿与现实脱节,经济帮助制度适用条件过于苛刻本文通过借鉴国外立法体例,分析我国现行制度所存在的不足,认为我国《婚姻法》应建立以救助性扶养补偿性扶养为基础,兼顾居住权的离婚扶养给付制度,并具体从它的要件考虑因素及限制予以明确 全文分为导言正文结论三大部分,其中正文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是离婚后扶养制度的概述,主要阐明离婚后扶养制度的涵义基本种类离婚后扶养制度是指离婚时或者离婚后一定时期内,如一方生活困难,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他方从经济上予以适当扶养的法律制度其种类主要可分为救助性扶养与补偿性扶养永久性扶养与修复性扶养并通过介绍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的离婚后扶养制度,包括美国德国法国台港澳,对其离婚后的扶养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请求离婚后扶养的条件获得扶养的途径法官判决须考量的因素扶养的方式限制以及变更和终止等 第二部分主要是对离婚扶养立法之社会背景与价值功能的阐述配偶一方在离婚后对弱势方进行扶养,有利于维护离婚自由的原则,实现法律公平正义的价值,同时也可以弥补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起到稳定婚姻巩固家庭的作用 第三部分通过介绍我国离婚后扶养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及现行《婚姻法》中离婚扶养的构成,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缺失,我国现行的离婚扶养制度存在规定笼统适用条件严苛可操作性不强等弊病 第四部分针对我国现行离婚扶养制度的不足,提出了完善离婚后扶养制度的相关建议即明确“救助性扶养”的内容同时,适应我国国情发展的客观需要,增设“补偿性扶养”制度,修改现有我国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相关规范等
【关键词】:离婚后扶养 救助性扶养 补偿性扶养
【学位授予单位】:复旦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23.9
【目录】:
- 中文摘要5-6
- Abstract6-8
- 引言8-9
- 第一章 离婚扶养制度之概貌9-18
- 第一节 世界主要国家离婚扶养制度之比较9-13
- 一 美国离婚后扶养制度9-10
- 二 德国离婚后扶养制度10-11
- 三 法国离婚后扶养制度11
- 四 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夫妻离婚后扶养制度11-13
- 第二节 离婚扶养制度的概念13-14
- 一 离婚扶养之概念13
- 二 离婚扶养之性质13-14
- 第三节 离婚后扶养之基本种类14-16
- 一 救助性扶养与补偿性扶养15
- 二 永久性扶养与更生性扶养15-16
- 第四节 离婚扶养与相关概念16-18
- 一 离婚扶养与夫妻财产分割16
- 二 离婚扶养与过错损害赔偿16-17
- 三 离婚扶养与离婚家务补偿17-18
- 第二章 离婚扶养立法之社会背景及价值功能18-22
- 第一节 离婚扶养立法之社会背景18-19
- 一 社会保障的现实需求18
- 二 社会公平的法律维护18-19
- 三 经济收入的客观差异19
- 第二节 离婚扶养制度设立的价值功能19-22
- 一 保护夫妻人格上平等19
- 二 保护夫妻财产权利上的公平19-20
- 三 保障离婚自由的实现20
- 四 维护社会善良风俗20-22
- 第三章 我国夫妻离婚后扶养制度现状及困境分析22-30
- 第一节 我国夫妻离婚扶养制度之历史演变22-24
- 一 新中国成立之前的离婚扶养制度22-23
- 二 新中国之离婚扶养制度23
- 三 现行婚姻法和相关规定23-24
- 第二节 现行离婚后扶养制度之构成要件及基本内容24-25
- 一 构成要件24
- 二 基本内容24-25
- 三 制度特征25
- 第三节 现行离婚后扶养制度的缺陷25-30
- 一 离婚扶养的条件过于原则化,缺少具体标准25-26
- 二 离婚扶养的条件过于苛刻,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26-27
- 三 否认补偿性扶养导致司法实践中对弱势一方保护不利27
- 四 涉外离婚诉讼,国内弱势一方权益难以保障27-28
- 五 司法的现实困难导致该制度在实践中难以体现对弱者的保护28-30
- 第四章 完善我国的夫妻离婚后扶养制度之对策研究30-36
- 第一节 立法体例上增设夫妻扶养的相关制度建设30-32
- 一 明确离婚扶养的期限与方式30-31
- 二 增设扶养的限制变更终止的法定情形31
- 三 增设"补偿性扶养"制度31-32
- 第二节 修改现有离婚经济帮助制度的相关规范32-36
- 一 放宽离婚扶养的构成要件32-33
- 二 提高离婚扶养费的给付标准33-34
- 三 确认离婚后扶养协议之法定效力34
- 四 细化离婚后房屋居住的救助规范34-36
- 结语36-37
- 注释37-39
- 参考文献39-41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于欣;论美国法中的离婚扶养费制度[D];吉林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860347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hyflw/86034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