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之夫妻财产制规范的司法适用
发布时间:2017-09-26 00:35
本文关键词: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之夫妻财产制规范的司法适用
【摘要】:近些年,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各国之间联系更加密切,很多西方国家的婚姻思想已经逐渐取代了我国传统的婚姻观念,改变了人们的思维习惯,特别是婚姻家庭认识发生了巨大改变,婚姻几乎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变化,人们对于婚姻家庭的认识也不尽相同,思想上更加前卫,不在把婚姻仅仅寄托在一纸结婚证书上,而是追求自己喜欢的婚姻生活方式,更加注重自己的感受。正是随着这种让自己成为婚姻核心的观念不断渗透到当今社会诸多年轻人群的心中,近些年,我国离婚率逐渐升高,家庭财产纠纷等问题极为突出,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多元化的观念,相应的社会矛盾压力和复杂性不断加大,司法难度不断提高,司法资源被过度开支,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纠纷案件的过程中,对于夫妻双方财产制规范的认定和如何运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确保司法适用的正确率显得尤为重要,关系到许多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必须制定符合当前社会形势的法律才能满足现代婚姻方式。通过调查分析、归纳总结,在文献研究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解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在法官审理婚姻财产纠纷案件时,能够有助于缩小解释范围、保证司法适用的正确率、避免出现审判错误、从而提高审判审结的效率,充分论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针对性和合理性。本文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大部分主要概括了研究《司法解释三》夫妻财产规范制的目的和意义。顺应时势而生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能满足人们日益发展的婚姻需求,对于法官在受理离婚案件时,特别是在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对社会价值观念、夫妻财产关系、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第二大部分阐述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财产制规范的主要内容和理解。我国实行的是夫妻个人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三者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法律规范,夫妻财产规范也随着《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变得更加完善,为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保留了一个最基本的底线,使夫妻双方婚前财产与夫妻双方婚后财产的归属、使用、收益、处分更加明了。第三大部分主要研究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财产制规范的司法适用。以三个经典的案例,结合相关文献研究,分别从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司法适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当事人有过错行为的司法适用、夫妻一方未经同意出售夫妻共有财产第三人善意购买的司法适用三个不同角度研究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于夫妻财产规范的司法适用效果。第四大部分主要阐述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财产规范的优点与不足及立法建议。确定了离婚时不动产利益的归属原则和非常夫妻财产制度得到健全两方面阐释了优点,从夫妻财产关系规定不够完善、增加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判数量、破坏中国传统的“共同理财”制度三个方面解释了不足。并提出了出台财产归属之后的后续保障措施、加大法院法官审理夫妻财产纠纷的自由裁量权、夫妻法定财产制应更加健全、建立夫妻财产补偿法律制度四个方面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财产制规范的立法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房产所有权 夫妻共有财产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3.9
【目录】:
- 论文摘要4-5
- Abstract5-6
- 第一章 绪论6-7
- 第一节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背景6
- 第二节 研究《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财产制规范的目的6-7
- 第三节 研究《司法解释三》夫妻财产制规范的重要意义7
- 一、对于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7
- 二、对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意义7
- 三、对于司法适用的价值7
- 第二章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财产制规范的内容及理解7-11
- 第一节 夫妻个人财产制及其权属8-9
- 第二节 夫妻共同财产制及其权属9-10
- 第三节 夫妻约定财产制及其权属10
- 第四节 夫妻个人财产及共同财产的细分10-11
- 第三章《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财产制规范的司法适用11-18
- 第一节 关于结婚之后单方父母为子女购买房产的司法适用11-14
- 一、具体条款11
-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司法审判的影响11-12
- 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12-14
- 第二节 关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当事人有过错行为的司法适用14-16
- 一、具体条款14
-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司法审判的影响14
- 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14-16
- 第三节 夫妻一方未经同意出售夫妻共有财产第三人善意购买的司法适用16-18
- 一、具体条款16
- 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司法审判的影响16
- 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16-18
- 第四章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财产规范制规范的优点、不足及立法建议18-25
- 第一节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财产制规范的优点18-20
- 一、确定了离婚时不动产利益的归属原则18-19
- 二、“非常”制度得到健全19-20
- 第二节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财产制规范的不足20-22
- 一、夫妻财产关系规定不够完善20-21
- 二、增加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判数量21
- 三、破坏中国传统的“共同理财”制度21-22
- 第三节 完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财产制规范的立法建议22-25
- 一、出台财产归属之后的后续保障措施22-23
- 二、加大法院法官审理夫妻财产纠纷的自由裁量权23
- 三、夫妻法定财产制应更加健全23
- 四、建立夫妻财产补偿法律制度23-25
- 参考文献25-26
- 后记26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于晓琪;;对司法解释机制的检审——由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引发的思考[J];求实;2011年12期
,本文编号:9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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