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鹿特丹规则》下承运人适航义务及我国《海商法》之完善
发布时间:2021-01-19 10:18
承运人适航义务是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早在二十世纪初便被《海牙规则》这一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确认为承运人的首要义务,并一直沿用至今。适航义务的履行程度直接关系到海上货物甚至海上船员的生命安全以及船货双方的利益。由于传统的国际海运公约过于偏向承运人利益的保护,已经无法适应当今快速发展的航运环境和市场需求。在新的国际航运环境下,必须要对承运人的责任作出相应的调整,以达到货运双方的利益平衡,以满足全球贸易及航海事业发展的需要。本文以2008年12月11日通过的《鹿特丹规则》为背景,将《海牙规则》及《汉堡规则》所规定之适航义务与《鹿特丹规则》的规定相比较,在分析适航义务概念及内涵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对《鹿特丹规则》中适航义务内容加以阐述。随后通过对《鹿特丹规则》中适航义务的评析,得出《鹿特丹规则》中适航义务规定的进步性及其对现代海上航运业发展的巨大意义,证明其适航义务变革的合理性及适应性。《鹿特丹规则》的出台也对我国航运法律制度产生了广泛影响。文章最后在分析我国《海商法》关于承运人适航义务制度的基础上,讨论了其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并结合我国海运实践,提出完善我国《海商法》承运人...
【文章来源】: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
【文章页数】:3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鹿特丹规则》适航义务评析
第一节 适航义务界定及其基本要求
一、承运人适航义务界定
二、适航义务的基本要求
三、适航义务的例外——免责事由
第二节 《鹿特丹规则》中适航义务的新发展
一、确立了承运人“过错推定”责任制
二、责任期间的灵活性及合理性
三、承运人义务评判的客观化
四、增加了当事人以合同方式约定货物责任的内容
第三节 《鹿特丹规则》适航义务评析
一、立法技术精细化
二、内容注重实用化
三、义务确定客观化
第二章 我国《海商法》承运人适航义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技术的时代滞后性
二、实际操作性较差
三、部分内容已不能适用快速发展的海运需求
第三章 《鹿特丹规则》适航义务制度对我国《海商法》完善之借鉴
一、提高立法技术
二、进一步强化条款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适时修改和增补承运人适航内容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航海过失免责之废除[J]. 吴煦,逯笑微.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04)
[2]中国法视角下对《鹿特丹规则》评估的认识[J]. 邹盈颖. 法学. 2010(11)
[3]简评《鹿特丹规则》对中国外贸的影响[J]. 王欣.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0(03)
[4]《鹿特丹规则》:一个值得珍惜的统一法律的机会[J]. 李海.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0(01)
[5]《鹿特丹规则》的立法特点及对其中涉及重大利益的几个问题的分析[J]. 蒋跃川,朱作贤.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0(01)
[6]如何评价《鹿特丹规则》[J]. 张永坚.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0(01)
[7]国际海运业承运人责任体制的传承与发展——《鹿特丹规则》承运人责任规定介评[J]. 向力.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9(04)
[8]《鹿特丹规则》的构建[J]. 凯特.兰纳.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9(04)
[9]承运人责任基础的新构建——评《鹿特丹规则》下承运人责任基础条款[J]. 司玉琢.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9(03)
[10]《鹿特丹规则》的评价与展望[J]. 司玉琢.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9(Z1)
本文编号:2986809
【文章来源】: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
【文章页数】:3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鹿特丹规则》适航义务评析
第一节 适航义务界定及其基本要求
一、承运人适航义务界定
二、适航义务的基本要求
三、适航义务的例外——免责事由
第二节 《鹿特丹规则》中适航义务的新发展
一、确立了承运人“过错推定”责任制
二、责任期间的灵活性及合理性
三、承运人义务评判的客观化
四、增加了当事人以合同方式约定货物责任的内容
第三节 《鹿特丹规则》适航义务评析
一、立法技术精细化
二、内容注重实用化
三、义务确定客观化
第二章 我国《海商法》承运人适航义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技术的时代滞后性
二、实际操作性较差
三、部分内容已不能适用快速发展的海运需求
第三章 《鹿特丹规则》适航义务制度对我国《海商法》完善之借鉴
一、提高立法技术
二、进一步强化条款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适时修改和增补承运人适航内容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航海过失免责之废除[J]. 吴煦,逯笑微.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04)
[2]中国法视角下对《鹿特丹规则》评估的认识[J]. 邹盈颖. 法学. 2010(11)
[3]简评《鹿特丹规则》对中国外贸的影响[J]. 王欣.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0(03)
[4]《鹿特丹规则》:一个值得珍惜的统一法律的机会[J]. 李海.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0(01)
[5]《鹿特丹规则》的立法特点及对其中涉及重大利益的几个问题的分析[J]. 蒋跃川,朱作贤.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0(01)
[6]如何评价《鹿特丹规则》[J]. 张永坚.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10(01)
[7]国际海运业承运人责任体制的传承与发展——《鹿特丹规则》承运人责任规定介评[J]. 向力.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9(04)
[8]《鹿特丹规则》的构建[J]. 凯特.兰纳.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9(04)
[9]承运人责任基础的新构建——评《鹿特丹规则》下承运人责任基础条款[J]. 司玉琢.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9(03)
[10]《鹿特丹规则》的评价与展望[J]. 司玉琢. 中国海商法年刊. 2009(Z1)
本文编号:298680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2986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