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适当性的制度改进与规则完善
发布时间:2021-03-03 09:17
金融衍生品的专业性、复杂性和风险性决定了对这一市场的投资者进行准入限制的必要性。美国、欧盟、日本等金融市场发达国家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各有特色,但也都存在着改进和完善的空间。我国作为金融衍生品新兴市场,已经初步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但也存在着诸多需要改进的不足之处。改进和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规则,除了应提高该制度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之外,还应调动金融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的主动性。金融机构适当性义务是一项法定义务,违反适当性义务,投资者可以通过诉讼、调解、仲裁等多种途径进行损害救济。但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适当性规则并不能使投资者免于承担损失。
【文章来源】:证券市场导报. 2016,(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域外考察与我国的实践
一、美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从道德准则到法律义务
二、欧盟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以《金融工具市场指令》为中心
三、日本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两部金融商品法中的相关规定
四、我国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1.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2.股票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探索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改进方向
一、现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比较与评价
二、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改进的基本方向
我国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完善
一、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从监管者责任到经营者义务的软着陆
1.我国金融衍生品投资者的类型重构
2.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监管者责任与经营者义务的互动
3.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制度
二、期货与证券公司的适当性义务
1.测试与评估义务
2.合理推荐与销售义务
3.风险揭示义务
三、违反金融衍生品适当性规则的法律责任与投资者的救济途径
1.金融监管部门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中的法律责任
2.期货、证券公司违反适当性规则的民事责任
3.投资者的救济途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证券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研究——兼论我国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完善[J]. 王天习,田忠洪. 经济法论丛. 2013(01)
[2]“投资者风险自负原则”研究——以《证券法》第27条为中心[J]. 曾洋.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13(01)
[3]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民事责任探析[J]. 胡伟. 广西社会科学. 2013(02)
[4]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解读、比较与评析[J]. 曾洋.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2012(02)
[5]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完善——兼论《证券法》中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构建[J]. 赵晓钧. 证券市场导报. 2012(02)
[6]金融衍生交易的法律解释——以合同为中心[J]. 刘燕,楼建波. 法学研究. 2012(01)
[7]论韩国违反金融适合性原则的民事责任[J]. 董新义. 证券市场导报. 2012(01)
[8]证券推荐的适合性义务——从职业道德到法律责任[J]. 王敏. 环球法律评论. 2010(06)
[9]股指期货创新中的投资者保护探讨[J]. 鲁东升,杜惟毅,张永开. 证券市场导报. 2010(11)
[10]金融交易的适合性原则研究[J]. 何颖. 证券市场导报. 2010(02)
硕士论文
[1]证券交易中的“适当性规则”研究[D]. 刘琳.上海交通大学 2010
本文编号:3061018
【文章来源】:证券市场导报. 2016,(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域外考察与我国的实践
一、美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从道德准则到法律义务
二、欧盟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以《金融工具市场指令》为中心
三、日本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两部金融商品法中的相关规定
四、我国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1.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2.股票期权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探索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改进方向
一、现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比较与评价
二、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改进的基本方向
我国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完善
一、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从监管者责任到经营者义务的软着陆
1.我国金融衍生品投资者的类型重构
2.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监管者责任与经营者义务的互动
3.金融衍生品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制度
二、期货与证券公司的适当性义务
1.测试与评估义务
2.合理推荐与销售义务
3.风险揭示义务
三、违反金融衍生品适当性规则的法律责任与投资者的救济途径
1.金融监管部门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中的法律责任
2.期货、证券公司违反适当性规则的民事责任
3.投资者的救济途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证券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研究——兼论我国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完善[J]. 王天习,田忠洪. 经济法论丛. 2013(01)
[2]“投资者风险自负原则”研究——以《证券法》第27条为中心[J]. 曾洋.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2013(01)
[3]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民事责任探析[J]. 胡伟. 广西社会科学. 2013(02)
[4]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解读、比较与评析[J]. 曾洋.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2012(02)
[5]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完善——兼论《证券法》中投资者适当性规则的构建[J]. 赵晓钧. 证券市场导报. 2012(02)
[6]金融衍生交易的法律解释——以合同为中心[J]. 刘燕,楼建波. 法学研究. 2012(01)
[7]论韩国违反金融适合性原则的民事责任[J]. 董新义. 证券市场导报. 2012(01)
[8]证券推荐的适合性义务——从职业道德到法律责任[J]. 王敏. 环球法律评论. 2010(06)
[9]股指期货创新中的投资者保护探讨[J]. 鲁东升,杜惟毅,张永开. 证券市场导报. 2010(11)
[10]金融交易的适合性原则研究[J]. 何颖. 证券市场导报. 2010(02)
硕士论文
[1]证券交易中的“适当性规则”研究[D]. 刘琳.上海交通大学 2010
本文编号:3061018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jingjifalunwen/30610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