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优先股股东权的利益冲突与制衡
发布时间:2017-10-06 04:31
本文关键词:我国优先股股东权的利益冲突与制衡
【摘要】:优先股在分配盈余、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等方面享有优先权,但其对公司决策权缺失等特性使优先股股东与普通股股东之间、管理层之间以及优先股股东内部产生利益冲突,文章对优先股股东权利益冲突进行研究,试提出制衡建议。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优先股 普通股 股东 冲突 制衡
【分类号】:D922.291.91
【正文快照】: 优先股不仅为公司提供了重要融资方式,而且为偏好现金收益、希望收益稳定的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渠道。而我国《公司法》修订时未明确纳入优先股制度。2013年11月《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的试点指导意见》出台。一、优先股的概述(一)优先股的概念优先股是与普通股相对应的一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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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98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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