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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法律构建

发布时间:2017-03-21 22:00

  本文关键词: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法律构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巨灾事件可能带来的损失空前增大,人类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巨灾威胁。巨灾保险作为分散巨灾风险、补偿巨灾损失的核心机制,如何设计制度架构以促进其最大限度的发挥积极作用是各国面临的重大课题。以法律视角切入,有必要从理念基础到制度构建对巨灾保险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特别是立足我国保险市场发展水平低、巨灾保险严重缺位的客观现实,更需要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构建提供充分的理论依据及全面的制度剖析。本文就巨灾保险制度的功能定位、理论基础、域外借鉴、制度解析及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核心规则和立法完善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研究。 就巨灾保险制度的功能定位而言,由于巨灾风险具有损失巨大及突发性、损失高度相关性、低概率性等可保性障碍,因此需要通过增强保险人偿付能力与巨灾风险匹配程度的方式或通过风险组合以扩大巨灾风险分散范围的方式,在精算学及经济学上实现巨灾风险的可保性扩展。这直接决定了巨灾保险制度在以物利益为保险利益的基础之上,还具有政策性、社会保障性、逆选择高发性及体系性的特点。相较于政府补偿机制的低效性、滞后性、不确定性、危险性及反向激励性,作为巨灾风险分担的一种事前有偿互助共济机制,巨灾保险制度是高效的、更利于形成市场主体间权利义务良性循环的、具有防损减灾激励作用的可持续性风险分散机制,在巨灾风险分散补偿体系当中处于核心地位。 就巨灾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而言。巨灾保险法律制度的价值选择、目的和基本理念的确定是制度构建的前提与基础。巨灾保险制度的正义价值主要体现在自由、平等两个侧面,二者统一于遵循自由权利优先、机会平等及合理差异三项原则之中,并表现出实质正义和社会正义的倾向性特征。巨灾保险制度的秩序价值主要体现在安全性、可预见性两个侧面,二者是目的与实现途径的关系,以巨灾保险制度秩序价值的相对性、动态性、限度性为共同特征。巨灾保险制度的效率价值要求巨灾保险制度的构建应立足特定的现实条件,全面均衡的实现其分散巨灾风险、补偿财产损失的目的,在具体的权利义务结构上体现社会利益相关性及可持续性的特征。对巨灾保险制度秩序价值及效率价值的追求应以符合正义价值的内在规定性为前提,同时效率价值的实现应以有助于秩序价值的实现为基础。巨灾保险制度的价值选择直接决定了其制度目的体系的基本内容,补偿巨灾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侧重于实现巨灾保险制度的正义价值,分散巨灾风险、促进巨灾保险业发展的目的侧重于实现巨灾保险制度的效率价值,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目的则侧重于巨灾保险制度的秩序价值。巨灾保险制度的基本理念是巨灾保险制度价值与目的的具体体现,是将制度价值与目的落实于具体规则的衔接环节,巨灾保险制度的基本理念包括风险控制理念、审慎发展理念及全面监管理念三项内容,三者彼此交叉渗透,共同为巨灾保险制度的发展与控制服务。 就巨灾保险制度的域外借鉴以及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构建而言。本文围绕巨灾保险活动的主要法律关系,借鉴域外巨灾保险制度中具有代表性的、较为成熟的巨灾保险制度经验,将其中基础性、实体性、差异性的巨灾保险基本规则概括为风险控制规则、支持保障性规则、灾后补偿和减灾规则三方面。其中风险控制规则包括承保范围规则、投保人参与规则及限制保险人补偿责任规则;支持保障性规则包括保险人参与规则、费率厘定规则、风险转移规则及巨灾特别税收规则;灾后补偿与减灾规则包括灾后补偿规则和防灾减损规则。本文就上述基本规则对域外巨灾保险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考证和评析,,并结合我国巨灾保险实际对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构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关于风险控制规则,一方面,我国应当以“无亏无盈”或微利保本为原则依法对当事人巨灾保险合同权利加以限制,具体表现为缔约强制、合同内容强制、合同维持强制等,并以政策引导与公众理解作为巨灾强制保险实施优化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我国应当在绘制风险区划图的基础上针对不同保单、不同投保财产及不同投保期间分别设定不同的给付限额,并以订定科学的保费收取规则、设置免责条款限定巨灾损失类型及范围、发挥一般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构建巨灾风险证券化等替代性风险转移机制作为实施优化的重要途径。关于保障性规则,我国应当以再保险的方式建立全国性的巨灾保险基金,对巨灾保费实行单独立账、单独核算,统一安排国际再保险及风险证券化;同时设计差别费率厘定规则,并辅之以政府补贴;最重要的是我国应当建立共同保险与再保险相互渗透并与巨灾风险证券化组合运用的层级化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在巨灾风险证券化的实施过程中构造良好的风险隔离交易规则及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规则,积极促进巨灾风险的分散和转移。关于补偿减灾规则,我国巨灾保险制度除应设置一般补偿规则外,还应就无保单的保险补偿、无法核实身份的保险补偿及保险标的物上存在权利限制的保险补偿设计特殊的补偿规则;并通过阶梯式自负额规则、防灾减损的费率优惠规则来发挥巨灾保险的防灾激励作用。 就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立法设计而言。我国巨灾保险领域的立法实践经历了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多个阶段,立法重点集中在对政府应急救灾补偿行为的规范,而针对巨灾保险活动参加人的权利义务规制几近空白,就此本文认真分析了域外巨灾保险的主要立法模式,结合我国的国情因素、法治因素,认为构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应以针对主要灾种的专项立法为切入点,并由此铺开逐步构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体系。文章的最后,笔者在前文对我国巨灾保险规则构建建议的基础上,以地震保险为例设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住宅地震强制保险条例(建议稿)》,并就其与我国现行立法的衔接从立法位阶、立法内容及法律文本结构上等方面进行阐释。
【关键词】:巨灾保险 价值选择 制度构建 专项立法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2.284
【目录】:
  • 中文摘要4-7
  • Abstract7-14
  • 导论14-20
  • 一、 问题的缘起14-16
  • 二、 研究现状与创新16-17
  • 三、 主要研究方法17-18
  • 四、 论证思路及主要内容18-20
  • 第一章 巨灾风险的可保性分析与巨灾保险制度的功能定位20-53
  • 第一节 巨灾风险的可保性分析20-39
  • 一、 巨灾风险的内涵20-26
  • 二、 巨灾风险的特点及发展趋势26-32
  • 三、 巨灾风险的可保性分析32-39
  • 第二节 巨灾保险的功能定位39-47
  • 一、 巨灾保险的内涵39-41
  • 二、 巨灾保险的保险利益41-44
  • 三、 巨灾保险的特征44-46
  • 四、 巨灾保险的功能46-47
  • 第三节 巨灾保险在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中的角色定位——政府与巨灾保险市场在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中的作用对比47-53
  • 一、 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构成47-49
  • 二、 政府灾后损失补偿与救济的局限性及角色定位49-51
  • 三、 巨灾保险在巨灾风险分散机制中的角色定位51-53
  • 第二章 巨灾保险制度构建的理念基础53-82
  • 第一节 巨灾保险制度的价值定位53-69
  • 一、 巨灾保险制度的正义价值53-61
  • 二、 巨灾保险制度的秩序价值61-66
  • 三、 巨灾保险制度的效率价值66-69
  • 第二节 巨灾保险制度的目的选择69-73
  • 一、 确定巨灾保险制度目的的依据69-70
  • 二、 分散巨灾风险,补偿财产损失70-71
  • 三、 促进巨灾保险业发展71-72
  • 四、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72-73
  • 第三节 巨灾保险制度的基本理念73-82
  • 一、 确定巨灾保险制度基本理念的依据73-74
  • 二、 风险控制理念74-77
  • 三、 审慎发展理念77-79
  • 四、 全面监管理念79-82
  • 第三章 域外巨灾保险制度的考证与评析82-134
  • 第一节 域外巨灾保险制度的比较82-123
  • 一、 风险控制规则的比较82-93
  • 二、 支持保障性规则的比较93-116
  • 三、 灾后补偿与减灾规则的比较116-123
  • 第二节 域外巨灾保险制度的评析与借鉴123-134
  • 一、 域外巨灾保险制度的共性123-127
  • 二、 域外巨灾保险制度的差异127-131
  • 三、 域外巨灾保险制度差异性的原因分析131-134
  • 第四章 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构建134-226
  • 第一节 我国巨灾保险现状及缺陷134-142
  • 一、 我国巨灾保险现状134-139
  • 二、 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139-142
  • 第二节 风险控制规则的构建——以强制巨灾保险与给付限额为中心142-165
  • 一、 我国巨灾强制保险规则的构建143-154
  • 二、 我国巨灾保险给付限额规则的构建154-165
  • 第三节 支持保障性规则的构建——以风险转移机制为中心165-201
  • 一、 我国巨灾保险支持保障规则的基本内容165-170
  • 二、 我国巨灾支持保障规则的核心内容——风险转移规则170-201
  • 第四节 补偿减灾规则的构建201-210
  • 一、 巨灾保险补偿减灾规则的理念基础201-203
  • 二、 我国巨灾保险补偿规则的构建203-208
  • 三、 我国巨灾保险防灾减损规则的构建208-210
  • 第五节 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立法设计210-226
  • 一、 我国巨灾保险的立法现状及缺陷分析210-214
  • 二、 我国巨灾保险立法的模式选择214-218
  • 三、 我国巨灾保险专项立法的内容设计218-226
  • 结语226-228
  • 参考文献228-238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238-239
  • 后记239-240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周学峰;;巨灾保险制度比较研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3期

2 邢海宝;;论保险法上的因果关系[J];保险研究;2012年01期

3 刘京生;对我国洪水保险若干问题的思考[J];保险研究;1999年04期

4 赵定惠;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浅析[J];保险研究;1999年08期

5 曾文革;张琳;;我国巨灾保险立法模式探讨[J];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04期

6 肖和保;杨佳媚;;论保险合同之射幸性——兼评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正当性[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8年01期

7 赵正堂;;从行为经济学视角看巨灾保险市场失灵及矫正[J];财政研究;2010年04期

8 孙玉芝;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J];当代法学;2003年02期

9 杨东;;论灾害对策立法以日本经验为借鉴[J];法律适用;2008年12期

10 杨小勇;李晶雪;;保险的法律困境与出路[J];法律适用;2008年Z1期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于文轩;生物安全立法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

2 隋yN宁;日本地震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吉林大学;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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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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