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则适用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19 03:26
本文关键词:我国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则适用研究
【摘要】:试用期规则是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用人单位经常滥用试用期的规定,例如延长试用期的期限、约定不止一个试用期、压低试用期劳动者工资、在试用期结束后解除劳动合同等等做法,严重的侵害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和依法取得劳动报酬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这是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违背劳动法公平法益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有严格的界定,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利用见习期、学徒期等其他方式代替试用期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
【作者单位】: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吉林功成律师事务所;
【分类号】:D922.5
【正文快照】: 一、试用期期限的确定《劳动合同法》比《劳动法》对试用期的期限作出了更加细致的划分,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旧法对试用期的规定,对双方约定试用期的具体期限作了明确的说明。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约定的试用期有以下几种情况:(1)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或者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孙良国;;专用性投资、劳动者保护与劳动合同解除权[J];当代法学;2006年05期
2 丁广宇,肖v灻,
本文编号:1306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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