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裁审关系”再思考
发布时间:2021-04-13 01:12
随着我国劳动关系的日趋复杂和社会发展的快速化,现实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当前实行"一裁二审,仲裁前置"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即我国实行仲裁前置,诉讼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存在的衔接不畅成为了不容忽视的问题。在此背景之下,本文从分析劳动争议"裁审关系"入手,并基于问题结合已有的法律规定,探究该问题的解决方案,从而更好地推动具有我国特色的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制度发展,服务于社会问题的解决。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8,(22)
【文章页数】:3 页
本文编号:3134335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8,(22)
【文章页数】:3 页
本文编号:313433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aodongfa/3134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