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三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1-12-24 15:54
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制度,也保护弱势群体。随着社会文明的推进,男女平等成为主流倡导的价值观。但是女性群体的权益却没有因此得到绝对的保护,特别是工作中的女职工则被差异对待,比如怀孕妇女则可能被企业辞退,或者在找工作的过程中难度更大。对于工作中的女性,这两者之间本不应该存在冲突,而使用相关法律去维护工作中女性的权力,能够推动就业环境的公正、公平。
【文章来源】:智库时代. 2018,(46)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概述
二、“三期”女职工权益受损主要体现
(一) 用人单位去限制生育权
(二) 女职工产后产假待遇落实不到位
(三) 劳动保护法对孕期女职工保护不到位
(四) 哺乳权受侵害
三、“三期”女职工权益受损的原因分析
(一) 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薄弱
(二) “三期”女职工自我维权法律意识不强
(三) 司法保护不到位
(四) 加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
(五) 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
(六) 司法保护力度加强
四、结束语
本文编号:3550774
【文章来源】:智库时代. 2018,(46)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概述
二、“三期”女职工权益受损主要体现
(一) 用人单位去限制生育权
(二) 女职工产后产假待遇落实不到位
(三) 劳动保护法对孕期女职工保护不到位
(四) 哺乳权受侵害
三、“三期”女职工权益受损的原因分析
(一) 用人单位法律意识薄弱
(二) “三期”女职工自我维权法律意识不强
(三) 司法保护不到位
(四) 加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
(五) 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
(六) 司法保护力度加强
四、结束语
本文编号:3550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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