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7-05-2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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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市场经济机制下,劳动争议处理机制是指劳动争议发生后,为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法定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以法定的方式、法定的程序,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系列制度体系。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现行机制为“一调一裁两审”制,,即劳动争议发生后,调解、仲裁在“三方原则”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我国目前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实际上分别体现了“三方原则”和“仲裁前置”的原则。 我国是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的基础上,通过改革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机制。由于人们对劳动者与国家、与企业的关系的认识与定位,对劳动争议争议解决机制的设计,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影响,因此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初期,当前这种“一调一裁二审”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表现出“三方原则”虚化、处理环节繁琐,审理期限冗长,重复劳动多,成本高,效率低,劳动争议得不到及时解决,不能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和民事诉讼衔接不畅等问题。本文试图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以下三个部分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论证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第一部分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评析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法的范围内,因适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直接相联系的问题而引起的纠纷。劳动争议能否妥善解决,事关劳动关系的稳定,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当前劳动争议处理机制遵循的是“一调一裁两审”、“先裁后审”的模式。 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实践中,由于“三方原则”虚化、调解机构设置不普遍,调解公正性有待商榷。据全国总工会统计,截至2003年,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92692件,下降24%,调解成功率仅为27%。
【关键词】: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5
【分类号】:D922.591
【目录】:
- 引言11-12
- 第一部分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评析12-28
- 一、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12-15
- (一) 协商13
- (二)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13-14
- (三) 劳动仲裁14-15
- (四) 诉讼15
- 二、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之评析15-28
- (一) 对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评析16-18
- (二) 对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评析18-25
- (三) 劳动仲裁与诉讼之间衔接不畅25-28
- 第二部分 国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评析28-35
- 一、各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介绍28-33
- (一) 日本劳动争议处理机制28-29
- (二) 美国劳动争议处理模式29-31
- (三) 德国劳动争议处理模式31-32
- (四) 法国劳动争议处理模式32-33
- 二、国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之评析33-35
- (一) 处理劳动争议遵循两种基本原则33
- (二) 处理制度及机构灵活多样33-34
- (三) 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根据其争议类别不同而不同34-35
- 第三部分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完善35-45
- 一、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应选择双轨制—“或裁或审、一裁终局”35-39
- (一) 单轨制:分为单一仲裁机构模式和单一司法机构模式35-36
- (二) 双轨制36
- (三) 确立“或裁或审,一裁终决”的双轨模式36-39
- 二、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39-43
- (一) 我国实践中的一些有益探索40-41
- (二) 完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三方原则”41-43
- 三、完善调解制度43-45
- 结语45-46
- 参考文献46
【引证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易娉婷;论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关系[D];湖南大学;2007年
2 向中发;论劳动合同争议处理机制的缺陷及完善[D];湘潭大学;2008年
本文关键词:论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完善,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84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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