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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立法的运用及其规制

发布时间:2021-04-14 11:01
  在人工智能时代,越来越多的信息将从相互连接的物联网传感器中产生,基于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的人工智能决策辅助系统能够帮助人们快速处理这些数据信息。在立法领域,人工智能在立法资料智能检索、草案文本的自动生成和智能审查以及智能辅助立法后评估等方面同样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人工智能辅助立法的广泛实践表明,随着法律推理的改进、立法语言处理技术的进步以及数据分析能力的增强,一个集自主学习、人机交互以及价值敏感设计的人工智能立法系统逐渐成熟。为使人工智能成为一种有益于人类立法目标实现的工具,须在遵循科学、民主的立法基本原则之上,构建以人类为中心的机器人立法道德标准,并通过可视化技术对机器立法的法律推理逻辑进行解释。 

【文章来源】: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22(01)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人工智能应用的立法价值
    1.立法准备阶段
    2.法律形成阶段
    3.立法完善阶段
二、人工智能立法的技术性基础
    1.专家系统:法律推理的智能化应用
    2.机器学习:法律语言的自主性学习
    3.大数据技术:立法信息的深度挖掘
三、人工智能立法面临的问题及其规制
    1.人工智能立法的发展问题
    2.人工智能立法的基本规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司法裁判的人工智能化及其限度[J]. 宋旭光.  比较法研究. 2020(05)
[2]人工智能算法决策对行政法治的挑战及制度因应[J]. 张恩典.  行政法学研究. 2020(04)
[3]司法人工智能的重塑效应及其限度[J]. 马长山.  法学研究. 2020(04)
[4]立法权回收中人工智能的应用及其悖反[J]. 钱大军.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6)
[5]去中心化与集中化:人工智能时代的权力悖论[J]. 叶娟丽,徐琴.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6)
[6]未来已来?人工智能的兴起与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J]. 张春满,王震宇.  社会主义研究. 2019(04)
[7]人工智能辅助地方立法的应用与规制[J]. 姜素红,张可.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4)
[8]人工智能体法律主体地位的法理反思[J]. 冯洁.  东方法学. 2019(04)
[9]人工智能司法决策的可能与限度[J]. 周尚君,伍茜.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9(01)
[10]人工智能在立法领域的应用与展望[J]. 高绍林,张宜云.  地方立法研究. 2019(01)



本文编号:313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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