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河长制地方专门立法研究
发布时间:2021-06-15 08:43
河长制是指由河长组织领导、统一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通过目标分解、分级传递开展河湖管护,并以严格的评价考核机制为保障的制度。其是江苏省无锡市在2007年时,为应对“太湖蓝藻事件”首创的一项制度。由于该项制度在河湖管护中有着独特的效应,随即在整个江苏省境内得到推广。中办、国办于2016年12月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意味着河长制在国家层面得到确认;2017年新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则对河长制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为其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自此全国掀起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热潮。福建省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重视水资源、水环境的管理和保护,着力加强河湖治理,积极探索河长制这一治水良方,是较早实施河长制的8个省份之一,取得了不菲的成效。但囿于具体法规的缺位,实践过程中依然存在着河长职权不明晰、监督问责机制不到位、公众参与机制不通畅等法律问题,对其全面推行造成掣肘,亟待通过立法予以解决。本文首先阐述了福建省实行河长制存在的法律困境。其次,针对福建省河长制地方专门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开展立法论证;在必要性方面,通过地方专门立法是河长制由零散立法走向专门立法的需要、是河长制由政策推动迈向法...
【文章来源】: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
【文章页数】:5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论文选题背景
二、国内研究现状及趋势
(一)关于河湖保护法律制度的研究
(二)关于河长制基本理论研究
(三)关于河长职权与责任的研究
(四)关于河长制立法完善的研究
三、国外研究现状及趋势
四、研究方法
(一)实地调查法
(二)文献研究法
(三)比较分析法
五、研究创新点
第一章 福建省实施河长制的法律困境
第一节 河长职权不明晰
第二节 监督问责机制不到位
第三节 公众参与机制不通畅
第二章 福建省制定河长制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论证
第一节 河长制地方专门立法的必要性
一、地方专门立法是河长制由政策推动迈向法治轨道的需要
二、地方专门立法是河长制由零散立法走向专门立法的需要
第二节 河长制地方专门立法的可行性
一、福建省河湖管护的实践基础
二、国家层面的法律与政策依据
三、其他省份的经验与借鉴
第三章 福建省制定河长制地方性法规的的立法建议
第一节 福建省河长制地方性法规的名称论证
第二节 《福建省河长制条例》的架构安排
第三节 《福建省河长制条例》立法的重点内容
一、关于河长职权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监督问责机制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致谢
个人简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河长制立法:必要性、模式及难点[J]. 张治国. 河北法学. 2019(03)
[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利益代表机制研究——以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为分析工具[J]. 吴惟予. 河北法学. 2019(03)
[3]公众参与的法律定位——以城市环境制度事例为考察的对象[J]. 朱芒. 行政法学研究. 2019(01)
[4]河长制的实施困境及其完善路径[J]. 蔡鹏航.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9(01)
[5]论绿色发展理念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引导——以公众参与制度为例的剖析[J]. 魏胜强.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2)
[6]寻找长江流域立法的新法理——以方法论为视角[J]. 吕忠梅. 政法论丛. 2018(06)
[7]流域水环境治理“河长制”模式的规范建构——基于法律和政治系统的双重视角[J]. 史玉成. 现代法学. 2018(06)
[8]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福建实践启示[J]. 兰思仁. 人民论坛. 2018(32)
[9]现代风险治理框架下的民意困局及其出路探讨——兼评张小燕等人诉江苏省环保厅环评行政许可案[J]. 黄泽萱. 清华法学. 2018(05)
[10]政府跨部门协同:困境与未来路径选择——以“河长制”在M市的实施为例[J]. 袭亮,陈润怡.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8(04)
硕士论文
[1]贵州省河长制立法研究[D]. 李静.贵州民族大学 2018
[2]检视与完善:对我国河长制的制度化研究[D]. 李昂.西南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230732
【文章来源】: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
【文章页数】:5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论文选题背景
二、国内研究现状及趋势
(一)关于河湖保护法律制度的研究
(二)关于河长制基本理论研究
(三)关于河长职权与责任的研究
(四)关于河长制立法完善的研究
三、国外研究现状及趋势
四、研究方法
(一)实地调查法
(二)文献研究法
(三)比较分析法
五、研究创新点
第一章 福建省实施河长制的法律困境
第一节 河长职权不明晰
第二节 监督问责机制不到位
第三节 公众参与机制不通畅
第二章 福建省制定河长制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论证
第一节 河长制地方专门立法的必要性
一、地方专门立法是河长制由政策推动迈向法治轨道的需要
二、地方专门立法是河长制由零散立法走向专门立法的需要
第二节 河长制地方专门立法的可行性
一、福建省河湖管护的实践基础
二、国家层面的法律与政策依据
三、其他省份的经验与借鉴
第三章 福建省制定河长制地方性法规的的立法建议
第一节 福建省河长制地方性法规的名称论证
第二节 《福建省河长制条例》的架构安排
第三节 《福建省河长制条例》立法的重点内容
一、关于河长职权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监督问责机制的相关规定
三、关于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致谢
个人简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河长制立法:必要性、模式及难点[J]. 张治国. 河北法学. 2019(03)
[2]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利益代表机制研究——以社会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为分析工具[J]. 吴惟予. 河北法学. 2019(03)
[3]公众参与的法律定位——以城市环境制度事例为考察的对象[J]. 朱芒. 行政法学研究. 2019(01)
[4]河长制的实施困境及其完善路径[J]. 蔡鹏航.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9(01)
[5]论绿色发展理念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引导——以公众参与制度为例的剖析[J]. 魏胜强.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2)
[6]寻找长江流域立法的新法理——以方法论为视角[J]. 吕忠梅. 政法论丛. 2018(06)
[7]流域水环境治理“河长制”模式的规范建构——基于法律和政治系统的双重视角[J]. 史玉成. 现代法学. 2018(06)
[8]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福建实践启示[J]. 兰思仁. 人民论坛. 2018(32)
[9]现代风险治理框架下的民意困局及其出路探讨——兼评张小燕等人诉江苏省环保厅环评行政许可案[J]. 黄泽萱. 清华法学. 2018(05)
[10]政府跨部门协同:困境与未来路径选择——以“河长制”在M市的实施为例[J]. 袭亮,陈润怡.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8(04)
硕士论文
[1]贵州省河长制立法研究[D]. 李静.贵州民族大学 2018
[2]检视与完善:对我国河长制的制度化研究[D]. 李昂.西南大学 2018
本文编号:323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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