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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史视野下美国早期西部土地的立法研究(1785-1841)

发布时间:2021-07-21 02:26
  自19世纪中叶伊始,当欧洲的经典社会理论家对美国作出了“无国家的社会”的论述后,美国早期的法律史研究一直受到“自由放任”叙事和“弱”国家神话的深刻影响。绝大多数的美国学者普遍相信,美国早期的立法管制是以最低限度存在的,几乎不对社会发展起到任何实质性的作用。美国是由自治团体和市场组织构成的,美国的早期史也被简化为一部在法律干预之外追求个人权利的自由史。这种带有明显意识形态的叙事在过去的半个世纪内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和修正。伴随着上世纪80年代“回归学派”的兴起,美国学界掀起了一股“找回国家”的学术浪潮,重新将早期的国家管制置于当下美国研究的中心。但是,“回归学派”虽然成功地挑战了旧的理论叙事,但由于始终未能摆脱欧洲大陆理论范式的影响,这导致他们所挖掘的理论素材始终处于碎片化的状态中,无法形成连贯且有说服力的美国法律史理论。更为关键的是,“回归学派”的多数学者都遗漏了西部领地在美国法律发展历程中的重要意义。作为前工业化时期最重要的生产资料,西部公共土地成为了美国早期历史中最重要的立法论题之一。《西北法令》确立了“共和监护”的领地管理模式,规定了西部领地制度建设和政治准入的基本历程,保证了邦联... 

【文章来源】:重庆大学重庆市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154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英文摘要
1 绪论
    1.1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 总结与展望
    1.3 研究目的与文章结构
    1.4 研究创新点与难点
2 叙事背景:美国早期法律史研究的转向
    2.1 美国早期法律史研究中的“自由放任”叙事
    2.2“找回国家”:“回归学派”的兴起及对美国早期法律史的再认识
    2.3 社会史叙事与法律史叙事的悖论:美国西部领地的历史之谜
    2.4 西部土地立法在美国早期法律史中的重要意义
3 从“苛政”到“善政”:美国早期西部土地法令的变迁历程
    3.1 西部领地组织管理法的确立
        3.1.1 《1787 年西北法令》的出台与后续变革
        3.1.2 西部领地“共和监护”管理模式的确立
    3.2 美国早期西部土地立法的总体实践
        3.2.1 西部土地立法权的获得:东部“土地州”的政治妥协
        3.2.2 西部土地法令的奠基:《1785 年土地法令》的确立
        3.2.3 联邦政府成立后的立法微调:《1796 年土地法令》的出台
        3.2.4“1800 年革命”与土地法令的变革先声
        3.2.5 法令改革的深化与《1832 年土地法令》的通过
    3.3 争取西部土地先占权的斗争
        3.3.1 《禁止占地法》的出台与争取土地先占权的早期努力
        3.3.2 土地先占权的早期实践与授予先例
        3.3.3 永久性《先占法案》的通过及其立法意义
    3.4 西部土地立法中的救济法案与争取免费土地的努力
        3.4.1 土地法令的变革侧映:《救济法案》的立法历史
        3.4.2 土地法令的变革后续:争取免费土地的努力
    3.5 国家法”与“习惯法”的交汇:理解西部土地法令变迁的双重视角
4 “国家法”视角:美国早期土地立法的思想与争论
    4.1 “汉密尔顿—杰斐逊”钟摆视阈下的西部土地立法观
        4.1.1 杰斐逊与西部边疆派的“自由土地立法观”
        4.1.2 汉密尔顿与联邦党人的“财政土地立法观”
    4.2 “平等兄弟州”-VS-“宗主殖民地”:土地立法观背后的政治愿景
        4.2.1 “自由土地立法观”与自由西部的政治理想
        4.2.2 “土地财政立法观”与殖民传统的观念延续
    4.3 农业共和国-VS-工业资本国:土地立法观视阈下的“美国梦”
        4.3.1 “农业共和国”的国家建构愿景
        4.3.2 “工业资本国”的国家建构愿景
    4.4 土地立法观之争 2.0:“大众民主观”再战“美国体系”
        4.4.1 杰克逊“大众民主观”视角下的西部土地立法
        4.4.2 “维克菲尔德”体系的美国化:“美国体系”视角下的西部土地立法
    4.5 欧洲土地管理的教训与“财政土地立法观”在美国的破产
5 “习惯法”视角:西部“占地协会”及其准产权制度的确立
    5.1 “占地协会”形成的历史背景与社会传统
    5.2 西部“占地协会”的组织结构与基本职能
        5.2.1 西部“占地协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
        5.2.2 西部“占地协会”的产权职能与变法推动
    5.3 在非法与合理之间:“习惯法”视角下的占地协会
        5.3.1 北美早年的占地“习惯法”与土地“自然权利”论据
        5.3.2 土地劳动价值论与反对东部投机商的斗争
        5.3.3 美国社会舆论对“占地协会”的声援和支持
    5.4 西部地方政府对占地协会的庇护和支持
        5.4.1 西部地方政府的土地立场与司法观念
        5.4.2“格林诉比德尔案”:土地价值补偿法在西部的司法实践
        5.4.3“希尔诉史密斯案”:西部地方法院对《禁止占地法》的否定
    5.5 “占地协会”对西部领地社会自治与法律变迁的影响
6 结论
    6.1 美国公共土地法令变迁的总体评价
    6.2 美国公共土地法令变迁的分析结论
        6.2.1 超越“无国家的民主”:社会自治的神话与立法管制的现实
        6.2.2 “重新发现西部”:“南—北”矛盾遮蔽下的“东—西”论题
        6.2.3 “行动中的国家”:现实主义动态视角下的国家与法律研究
        6.2.4 土地与劳工:美国土地立法中的社会“安全阀”问题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A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文章
    B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持的项目
    C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访学经历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家学派”评析:基于国家自主与国家能力维度的分析[J]. 曹海军.  政治学研究. 2013 (01)
[2]论杰斐逊的独特风格[J]. 刘祚昌.  文史哲. 1990(03)
[3]杰斐逊的农业理想国[J]. 刘祚昌.  美国研究. 1989(03)



本文编号:329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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