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立法论文 >

法国高等教育立法的新近发展及其对中国高校治理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1-08-19 07:30
  作为法国《教育法典》高等教育部分的修正案,《2013年高等教育与研究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和保障了深化大学自治运动的相关改革举措,包括:以定期授权大学颁发文凭的制度取代了此前的文凭颁发委托制度,完善了大学的内部治理结构,赋予了"大学与教育科研机构共同体"以公务法人的地位。根据修改后的《教育法典》,国家用制度落实大学的办学自主权;大学的学术委员会的决议拘束力、组织规范化和议事民主性程度大为加强,行政委员会作为大学发展战略的决定机构的定位更明确;"大学与教育科研机构共同体"把大学治理结构延伸到共同体法人的组织机制中。上述经验对我国加快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启示意义。 

【文章来源】:复旦教育论坛. 2019,17(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2013年高等教育与研究法》的性质和制定背景
    (一) 《2013年高等教育与研究法》是《教育法典》的修正案
    (二) 《2013年高等教育与研究法》与法国大学自治运动的深化
    (三) 关于高等教育公务目的之新增规定, 为大学治理机制的完善指明价值取向
二、改革学位文凭制度, 推动大学自治权扩大
三、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
    (一) 立法确认和推动学术委员会的改革
        1. 规定学术委员会的构成规则
        2. 增加规定学术委员会各个内设机构的职权
    (二) 完善行政委员会的构成规则和职权规定
四、明确高等教育机构合作组织的法律地位
五、对中国高校治理的启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法国教育行政体制对我国的启示——基于教育行政权边界守护的视角[J]. 王一杰.  教育评论. 2017(04)
[2]法国大学治理与大学章程[J]. 王晓辉.  现代大学教育. 2015(04)
[3]法国高等教育特色制度的演进[J]. 庞青山.  比较教育研究. 2011(03)
[4]简论法国的教育法制[J]. 高如峰.  教育研究. 1996(12)
[5]法国高等教育中央集权与大学自主权的冲实与协调[J]. 汪明芳.  上海高教研究. 1994(02)



本文编号:335099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35099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47897***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