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价值及制度完善
发布时间:2022-02-22 21:36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针对我国的贪污贿赂犯罪制定的。该罪自设置以来,便在刑法学界引起非议,甚至有学者认为应废除本罪。笔者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沿革出发,在对该罪的犯罪构成分析的基础上,肯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价值,并对我国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完善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笔者认为,该罪的设立有积极意义,但是在立法技术上需要修正和完善。在文中对最具争议性的几个问题,立法价值、司法适用、有罪推定以及立法完善的具体问题逐一进行了论述。 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 引言部分 交代了设立本罪的特殊社会背景。 第一部分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概述部分,介绍了国内外关于本罪的立法沿革,并总结了我国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特点。 第二部分 重点分析了本罪的犯罪构成,在评析关于本罪犯罪构成各种观点的基础上,依次提出笔者的对犯罪构成各个方面的重新界定,并对这种界定在立法价值上的意义进行了阐述。 第三部分 重点分析了本罪的立法价值,在评析否定论与肯定论观点的基础上,认为本罪的立法价值主要体现在现实必然性,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以及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的价值,同时也是面对现...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211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概述
(一) 本罪的立法沿革
(二) 本罪的特点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构成及立法价值分析
(一) 犯罪客体
1、本罪犯罪客体的观点
2、本罪犯罪客体的界定
3、本罪犯罪客体的立法价值分析
(二) 客观方面
1、本罪客观方面的观点
2、本罪客观方面的界定
3、本罪客观方面的立法价值分析
(三) 犯罪主体
1、本罪犯罪主体的观点
2、本罪犯罪主体的界定
3、本罪犯罪主体的立法价值分析
(四) 主观方面
1、本罪主观方面的观点
2、本罪主观方面的界定
3、本罪犯罪主观方面的立法价值分析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价值的实然分析
(一) 本罪立法价值的两种观点
1、肯定的观点
2、否定的观点
(二) 本罪立法价值思考
1、设立本罪的现实必然性
2、设立本罪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3、设立本罪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的积极意义
4、本罪的设立是法律价值的实然选择
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思考
(一) 本罪的立法缺陷
1、本罪的罪名引起的歧义
2、本罪的罪状描述含混
3、本罪的法定刑设定不当
(二) 对修正本罪的思考与建议
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司法适用相关问题研究
(一) 自首的问题
1、一般自首的情形
2、特别自首情形
(二) 责令说明的机关
(三) 定罪后又查明或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的问题
(四) 本罪的追诉时效问题
(五) “有罪推定”的问题
(六) 证明责任问题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浅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设定[J]. 钟桂荣.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 2003(01)
[2]试论刑法中的持有型犯罪[J]. 冯亚东.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0(01)
[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证明方法[J]. 徐国华.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92(01)
本文编号:3640242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211工程院校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引言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概述
(一) 本罪的立法沿革
(二) 本罪的特点
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构成及立法价值分析
(一) 犯罪客体
1、本罪犯罪客体的观点
2、本罪犯罪客体的界定
3、本罪犯罪客体的立法价值分析
(二) 客观方面
1、本罪客观方面的观点
2、本罪客观方面的界定
3、本罪客观方面的立法价值分析
(三) 犯罪主体
1、本罪犯罪主体的观点
2、本罪犯罪主体的界定
3、本罪犯罪主体的立法价值分析
(四) 主观方面
1、本罪主观方面的观点
2、本罪主观方面的界定
3、本罪犯罪主观方面的立法价值分析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立法价值的实然分析
(一) 本罪立法价值的两种观点
1、肯定的观点
2、否定的观点
(二) 本罪立法价值思考
1、设立本罪的现实必然性
2、设立本罪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3、设立本罪具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的积极意义
4、本罪的设立是法律价值的实然选择
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思考
(一) 本罪的立法缺陷
1、本罪的罪名引起的歧义
2、本罪的罪状描述含混
3、本罪的法定刑设定不当
(二) 对修正本罪的思考与建议
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司法适用相关问题研究
(一) 自首的问题
1、一般自首的情形
2、特别自首情形
(二) 责令说明的机关
(三) 定罪后又查明或说明巨额财产来源的问题
(四) 本罪的追诉时效问题
(五) “有罪推定”的问题
(六) 证明责任问题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浅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设定[J]. 钟桂荣.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 2003(01)
[2]试论刑法中的持有型犯罪[J]. 冯亚东.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0(01)
[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证明方法[J]. 徐国华. 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92(01)
本文编号:364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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