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实践困境之破解——一个法律解释方法的视角
发布时间:2025-01-01 04:21
2015年修改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有限的地方立法权,同时,其规定的该立法权限的模糊性导致了立法实践面临越权立法之隐忧、立法求稳不求实之尴尬以及立法需求被抑制之无奈等困境。欲破解上述困境,需对该立法权限条款进行正确解释,以明确权限范围。以"赋权目的"解释方法为基础,设区的市立法权限条款之解释可遵循横向划定和纵向界分两条路径展开:横向划定应基于地方事权范围并满足地方治理需要,对三类列举事项和例示规定进行诠释,以明确设区的市立法事权;纵向界分应遵循上位法规定并填补地方治理规则空缺,对设区的市立法与上位法的关系以及设区的市人大法规与市政府规章制定权限予以辨明。如此,就能够既保障设区的市立法的自主性和地方性,又保障其合法性。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设区的市立法权限的实践困境及缘由
(一)设区的市立法权限之实践困境
(二)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实践困境之缘由
二、“赋权目的”解释方法的引入
(一)“赋权目的”解释方法的法理
(二)“赋权目的式”解释方法之内涵和意义
1.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之赋权目的
2.“赋权目的”解释方法之逻辑进路
三、设区的市立法横向权限之划定
1.城乡建设与管理内容界定应考量城乡综合管理需求
2.例示规定解释应满足地方公共事务自主管理需要
四、设区的市立法纵向权限之界分
1.设区的市立法应遵循上位法规定并填补地方治理规则空缺
2.设区的市人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权限界分
五、余论
本文编号:4022025
【文章页数】: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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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区的市立法权限的实践困境及缘由
(一)设区的市立法权限之实践困境
(二)设区的市立法权限实践困境之缘由
二、“赋权目的”解释方法的引入
(一)“赋权目的”解释方法的法理
(二)“赋权目的式”解释方法之内涵和意义
1.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之赋权目的
2.“赋权目的”解释方法之逻辑进路
三、设区的市立法横向权限之划定
1.城乡建设与管理内容界定应考量城乡综合管理需求
2.例示规定解释应满足地方公共事务自主管理需要
四、设区的市立法纵向权限之界分
1.设区的市立法应遵循上位法规定并填补地方治理规则空缺
2.设区的市人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权限界分
五、余论
本文编号:40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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