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思维下再议物权债权区分理论——以《合同法司法解释三》为视角
发布时间:2017-10-27 21:17
本文关键词:辩证思维下再议物权债权区分理论——以《合同法司法解释三》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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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简单将财产权分为物权和债权并非合理,辩证思维下的财产权还应存在其他权利类型。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物权债权相对性)不能够打破物权债权区分理论。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表达并不合理,应表述为有体性物权的无体债权化和相对性债权的对世物权化。辩证思维重新审视物权债权区分理论,力求在我国民法典中通过运用立法技术解决这一难题。民法典应在保留物权与债权区分的前提下给予特殊权利类型应有的法律地位,单设出一章或者一节进行专门规定。
【作者单位】: 郑州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物权债权相对性 物权债权区分理论 辩证思维 立法技术
【分类号】:D923
【正文快照】: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编纂民法典,此消息令民法学者为之振奋。我国民法典制定过程曲折复杂,几经周折后都“折戟沉沙”,令民法学者惋惜不已。物权法和债权法是构成财产法律体系的两大支柱,但现实中出现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现象,弱化了物权和债权区分理论,不同学者对物权,
本文编号:110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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