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的与有过失和“责任”的过失相抵——以民事侵权为视角
发布时间:2017-10-28 20:15
本文关键词:“行为”的与有过失和“责任”的过失相抵——以民事侵权为视角
【摘要】:与有过失是一种侵权行为形态,过失相抵是与有过失的侵权责任形态,二者是民事行为和法律后果的关系。与有过失有其特定的内涵。过失相抵是通过过失的相抵之形式,实现损害的分配之实质。应通过比较过错和比较原因力的方法,以过错为主要标准,原因力为次要标准,二者综合运用,以实现损害的公平合理和分配。
【作者单位】: 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行为 与有过失 过失相抵
【分类号】:D913
【正文快照】: 一、与有过失是一种侵权行为形态与有过失既是侵权法的概念,也是合同法的概念。侵权法上所说的与有过失,是指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受害人也有过错,受害人的行为和加害人的行为对损害的发生均具有原因力的侵权行为形态。与有过失是大陆法系的称谓,在英美法系
【相似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张振亚;未成年受害人过失相抵相关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15年
,本文编号:110978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1109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