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原则
发布时间:2017-11-08 09:09
本文关键词: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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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原则问题是当代证明责任理论的中心议题,但学界至今未提出令人信服的解决方案。当代证明责任理论的各种学说所提出的盖然性原则、证明危机原则和消极事实原则等,均不是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原则,不能为证明责任分配提供正当性理由。既然证明责任是民法概念,那么就应当从民法价值理念的角度探寻其实质性原则。由于证明责任概念的功能仅在于实现相关民法概念的功能,所以它的实质性原则就是相关民法概念背后的民法基本原则。对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原则的厘清,有助于我们从实质性原则出发,对具体制度中的证明责任分配进行目的论解释。
【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批准号:31541510609)
【分类号】:D923
【正文快照】: 一、问题说明 我们知道,在每个法律部门中都存在关于证明责任分配的问题。在有些部门法中,基于某个实质性原则,证明责任仅由特定一方当事人承担。例如,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分配的实质性原则是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或疑罪从无原则,根据该原则,证明责任总是由原告(检察机关或自,
本文编号:1156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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