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证券化之基础资产探析
发布时间:2017-11-13 17:19
本文关键词:知识产权证券化之基础资产探析
【摘要】:全球知识产权证券化市场一直在稳步增长,其潜力巨大尚未被充分挖掘,但并非任何一种知识产权都可以证券化。版权证券化仅限于电影和音乐产业,且只针对有收入流保障的成功作品;交易范围包括某一电影公司一项目录下的所有电影;适格主体为具有一定谈判能力且其版权价值能够确保收回投资的作者。商标在21世纪已成为生活方式的标志而非传统的识别目的,变得更加有价值,对其保护力度已渐渐像保护不动产看齐,能够证券化的商标必须是拥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专利权证券化的最大挑战是许多极具价值的专利没有被很好地商业化,且专利许可率极低;专利是否商业化与其品质无关,而是与公司的募集资金能力有关;专利组合更利于募集资金。
【作者单位】: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
【分类号】:D923.43
【正文快照】: 20世纪70年代资产证券化在美国诞生,作为世界重大金融创新成果之一,对证券市场和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资产证券化将能够在未来产生现金流的资本证券化,以发行证券的形式出售,再通过未来现金流来偿付证券。〔1〕它把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各类资产等汇聚起,
本文编号:118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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