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专利代理机构的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立法完善
本文关键词:论我国专利代理机构的企业组织形式及其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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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现行关于专利代理机构组织形式的立法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发展需求,有些甚至与现实情况严重脱节。为推动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必要就专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深入研究。本文在探讨我国现行立法的基础上,结合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现状,提出增加"特殊的普通合伙"的建议,并对《专利代理条例》中关于专利代理机构的股东资格、注册资金、名称规范、职业保险等内容进行立法完善。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分类号】:D923.42
【正文快照】: 专利代理机构是专利代理人从事专利代理服务的执业载体,是连接专利申请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桥梁和纽带,在现代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和专利制度有效运行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专利代理机构依法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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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48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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