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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民法保护

发布时间:2018-01-09 07:11

  本文关键词: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民法保护 出处:《哈尔滨商业大学》2016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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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的不断更新使用,数字化技术已经走进我们的生活,成为了我们生活当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中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更是数字化网络时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网络中著作权利人创作、传播作品,网络用户获得作品,数以亿计的网络作品转瞬间在世界各地传播交流,为人们的信息共享和资源利用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然而网络的便捷、侵权行为的隐秘和低成本高回报等特点,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现象呈逐年上升趋势,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免受侵害,保护网络环境健康发展的任务刻不容缓。本文通过简要地介绍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背景、侵权情况以及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进程,引出文章的写作目的,期望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完善信息网络传播权民法保护的建议。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理论基础展开,介绍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概念、特征、内容、权利辨析等,明确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人的一项专有权,有着与传统权利不同的特征以及与相似权利显著的区别;探讨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认定,通过案例的引入,详细介绍目前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遭受侵权的主要类型,阐述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视具体侵权情况进行选择,包括加害行为、主观过错、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四个要件,为保护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梳理出较为详细的侵权认定方法;通过对比国内外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制度,立足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发现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中的一些法律不足之处,如法律规制范围过窄、归责原则不明确、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责任不清晰、避风港规则不健全以及技术措施的不完善等;结合国外的立法实践经验,针对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不足之处,对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民法保护提出个人见解,在法律规制范围方面,扩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制范围,将非交互式传播行为明确囊括到信息网络传播权中加以保护;立法内容方面,把网络服务提供者分门别类,确定其侵权责任和归责原则;合理构建避风港规制,明确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技术措施制度,引入补偿金制度,在现有的法律体系下完善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民法保护制度。
[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network technology and the continuous updating and use of the Internet , the digital technology has entered our life and becomes an essential part of our life . The regulation scope of information network communication right is expanded , and the non - interactive dissemination behavior is explicitly included in the right of dissemination of information network . In terms of the content of legislation , the network service provider is divided into categories , its tort liability and liability principle are determined , the system of technical measures to regulate the communication right of the information network in China is established reasonably , the compensation system is introduced , and the civil law protection system of the information network transmission right in China is perfected under the existing legal system .

【学位授予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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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裴永刚;;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间接侵权的政策法规建议[J];出版发行研究;2013年07期

5 王盈;;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行为界定与适用性[J];陕西教育(高教版);2013年04期

6 卢海君;骆嘉鹏;;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重构[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3年01期

7 孔祥俊;;论信息网络传播行为[J];人民司法;2012年07期

8 姜姿含;;信息网络传播权探究[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2年01期

9 曲博;党跃臣;;试论手机媒体内容的信息网络传播权[J];图书馆学研究;2011年01期

10 王迁;;《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避风港”规则的效力[J];法学;2010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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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侯慧;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责任研究[D];吉林大学;2014年

4 罗雯君;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民法保护[D];湖南师范大学;2013年

5 向娟娟;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困境与出路[D];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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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40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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