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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实名制下个人信息权的保护

发布时间:2019-09-20 02:51
【摘要】:快递实名制可以维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但是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个人信息的安全,这也导致其推行不畅。快递实名制与个人信息权的关系是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博弈,处理二者的关系要遵循比例原则,尽量最小化的收集个人的信息。针对我国快递实名制下个人信息权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立法上应完善法律体系,将个人信息权纳入《民法典》中,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政府加强监管,司法上要降低维权成本,行业要加强自律,公民要提高维权意识,为个人信息权保护构筑一道"安全防线"。
【作者单位】: 中南大学法学院;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5FFX017)
【分类号】:D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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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3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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