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与大众学习权的冲突与协调
发布时间:2020-03-21 08:22
【摘要】:著作权和大众学习权是相互联系的两种权利,但是由于著作权的过度保护,再加上大众学习权的弱保护地位,造成了大众学习权的实现困难,并由此产生了著作权保护和大众学习权实现的一些冲突。在国与国之间,由于“衡平对价”的缺失导致了大众学习权实现的“南北差异”,而著作权保护客体的异化也阻碍了土著居民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一国之内,著作权的过度保护阻碍了图书馆等公益机构发挥其作用,合理使用制度的进一步限制、保护期限的延长和保护客体的非理性扩张也阻碍着大众学习权利的行使。究其原因,主要来自于利益的冲突、著作权制度的改变、人权体系的发展、规则制定话语权的不公平分布和法律效力的冲突等方面。为了二者的和谐发展,促进大众学习权利的实现,本文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两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在理论层面中,主要论述了“人权优先”和“平衡原则”理论,在“人权优先”中通过对著作权正当性基础的否定,从而得出人权应该优先的结论,而之所以需要平衡,源自于对“契约”理论和“对价”理论的理解。在实践层面中,要求大众学习权和著作权都能得到合理的保护,首先是学习权本身需要完善,完善学习权可以从“软法造法”、建立人权的司法救济制度和寻求国际条约的人权保障三方面着手;其次,发展中国家需要从寻求传统文化等优势产业的法律保护和建立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联盟以提升自身话语权;最后在国家层面上,可以完善人权保障机制、合理使用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和创新著作权管理模式。
【学位授予单位】:暨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3.41
本文编号:2593057
【学位授予单位】:暨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3.4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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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吕世伦,薄振峰;论人权的几个对应范畴[J];金陵法律评论;2004年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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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乐;论人权视野下的知识产权之规制[D];南京大学;2014年
,本文编号:259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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