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民法论文 >

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错误赔偿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31 07:07
【摘要】:《物权法》第21条赋予登记错误的受害人主张赔偿的请求权基础,登记机构也享有追偿的权利,但是该规定却不够详细具体,导致实务中出现一些因登记错误引发的著名案例。与《物权法》相配套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稍后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在责任承担方面,仍未解决实务操作中的疑惑。本文以不动产登记错误引发的赔偿责任为研究对象,主文分六个部分予以论述。后五部分其实是理论分析与研究对策,是对第一部分的深入研讨。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错误赔偿责任的现状与困境。该部分首先分析赔偿责任的现状:第一,论述不同层级法律规范对登记机构赔偿责任性质的认定。第二,从实务角度阐述赔偿责任在裁判上的差异。其次分析赔偿责任目前存在的困境:第一,论述登记行为的性质,并对不同观点予以评析。第二,就受害人主张登记机构赔偿应当适用的诉讼模式予以分析,论述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与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第三,简要分析登记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应当适用的归责原则。第四,登记机构承担责任的具体形态。本文主张依据登记内容的不同切分认定登记行为的性质,并分别适用对应的诉讼模式。对于登记机构适用的归责原则与责任形态则在第三、四部分予以详述。第二部分,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错误的内涵、类型及其赔偿责任性质。首先论述登记错误的内涵与类型。第一,何为不动产物权登记错误,并就广义说、狭义说与折中说予以分析,阐述本文选择折中说的缘由。第二,从不同角度对登记错误的类型予以分析,着重阐述根据登记内容划分的错误类型——权利事项错误与标识错误。其次论述申请人与登记机构承担责任的性质。本文认为申请人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而登记机构的责任性质应当根据登记内容分别认定为民事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第三部分,首先从申请人与登记机构角度分析各自的归责原则。本文认为申请人责任属过错侵权责任;而登记机构的归责原则应结合其审查义务模式予以认定。本文采纳形式为主实质为辅的审查模式,进而认定登记机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自我责任。其次分析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本文认为无论申请人责任还是登记机构的民事赔偿责任均需满足加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与主观过错要件。第四部分,论述登记机构与申请人在单独侵权与共同侵权时的责任形态。本文认为单独侵权时,各自承担责任。而共同侵权,分为共同故意侵权与分别侵权,并以分别侵权时的责任形态为论述重点。本文认为共同故意侵权理应承担连带责任,而分别侵权应适用按份责任,并对其他责任形态予以论证分析。第五部分,论述申请人与登记机构责任承担的范围以及抗辩事由。本文认为,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且双方抗辩事由也大致相同,只是登记机构不能因第三人行为而免责,但是申请人却可以。第六部分,分析就减少和完善登记错误可采取的救济机制。包括实行登记人员专业化,明晰赔偿责任标准,建立赔偿责任基金,实行责任保险制度。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层次减少和完善登记错误提出参考。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3.2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吴春岐;;论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错误侵权行为[J];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02期

2 刘志刚;;不动产登记错误致人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J];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01期

3 刘保玉;;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登记赔偿责任的性质与形态[J];中国法学;2012年02期

4 程啸;;不动产登记簿错误之类型与更正登记[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04期

5 赵大光;杨临萍;王振宇;;《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J];人民司法;2010年23期

6 杨立新;;论不动产错误登记损害赔偿责任的性质[J];当代法学;2010年01期

7 曹巍;;房屋权属登记的审查方式研究——以《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规范为研究对象[J];法学杂志;2009年11期

8 黄学贤;;行民交叉案件处理之探究[J];法学;2009年08期

9 姚辉;;不动产登记机构赔偿责任[J];法学;2009年05期

10 杨建顺;;行政、民事争议交叉案件审理机制的困境与对策[J];法律适用;2009年05期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陈孟飞;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错误的损害赔偿责任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

2 罗芹;不动产登记错误损害赔偿责任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13年



本文编号:268948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268948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9e62f***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