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视域内我国经营性墓地使用权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8-12 08:02
【摘要】:现代社会进程飞速发展,但是人口老龄化趋势也在逐渐加深,与此同时墓地的价格也在逐年攀升,有关城市经营性墓地制度的相关问题日益凸显,现实社会中墓地的供求关系已经发生了严重倾斜,墓地的供给已经不能满足现实需要,且高昂的墓地价格使得许多民众难以负担。但是,在如此恶劣的情势下,我国经营性墓地使用权制度的建设并不完善,甚至于对经营性墓地使用权的性质仍未做明确定论。因此,完善我国经营性墓地使用权问题迫在眉睫。本文共分为四部分,并分别探讨了以下问题:第一部分主要对我国墓地制度的相关理论进行了阐述。依次对墓地、墓地使用权以及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经营性墓地使用权进行了基础理论的概括,与此同时又对我国经营性墓地使用权的立法现状进行了总结。第二部分主要对墓地使用权问题的国外立法进行了分析。通过比较日、韩、英、美四国关于墓地使用权的立法和判例,在墓地使用权性质、墓地权利内容以及墓地使用期限等方面进行了归纳,并试图从中为我国经营性墓地使用权制度的完善提供借鉴。第三部分主要是对我国经营性墓地使用权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这一部分中首当其冲提出的便是经营性墓地使用权的性质问题,经营性墓地使用权性质目前学界主要存在租赁权说、用益物权说和特许用益物权说三种争议,并且目前我国立法仍然未明确其具体的权利属性。除此以外,本文还提出了经营性墓地使用权在墓地使用权主体、取得和消灭、使用期限及终止因素等方面存在的诸多漏洞,以便为完善经营性墓地使用权的构建提出思路。第四部分则是对我国城市经营性墓地使用权提出的具体解决路径。从立法体系的完善出发,并对国家和地方立法以及各部门法之间的进行协调统筹,其次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具体建议,需明确经营性墓地使用权的物权属性,对经营性墓地使用权的主体进行规制,完善经营性墓地使用权的取得和灭失以及确定经营性墓地使用权的期限,并就期限问题得出经营性墓地使用权宜确立为70年的结论。
【学位授予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3.2
本文编号:2790279
【学位授予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3.2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庄敏;;我国农村墓地使用权问题探析[J];湖北科技学院学报;2015年05期
2 马金生;张楠;;我国经营性公墓的经营状况与发展对策[J];甘肃社会科学;2014年01期
3 余贵林;;论经营性公墓墓地使用权[J];内江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01期
4 宋刚;;我国墓地不动产权利的确立[J];法学;2013年11期
5 郑怀勇;蔡峰;;墓地买卖合同的效力[J];人民司法;2012年08期
6 吴秉衡;;论公墓的后续管理权[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2年02期
7 修磊;;经营性公墓法律关系探析[J];公民与法(法学版);2011年07期
8 肖泽晟;;墓地上的宪法权利[J];法学;2011年07期
9 张莎;;墓地管理:英国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J];金融博览(财富);2011年05期
10 臧博;何永新;;物权法视角下的殡葬用地问题探析[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02期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3条
1 董峻志;我国经营性墓地使用权物权立法研究[D];河南大学;2016年
2 赵玉婷;城市经营性墓地使用权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6年
3 张智勇;我国经营性墓地土地使用权制度研究[D];重庆大学;2014年
本文编号:279027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27902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