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独立保函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10 06:27
随着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纵深发展以及“走出去”战略的贯彻实施,日益频繁的跨国经济交往和日益增加的投资需求,使得具有更高效率的独立保函这种金融工具逐步发展壮大,独立保函已然成为我国银行国际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背景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16年12月1日起正式开始施行,该司法解释不仅界定了独立保函的概念和特点,还明确了独立保函既可适用于涉外业务,又可适用于国内交易。这不仅解决了困扰银行保函业务发展的难题,还为相关法律争议的解决提供了国内法依据,为我国独立保函业务的全球化发展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法制保障。与传统的从属性保函相比,独立保函最突出的特点体现为“独立性”和“单据化”,即只要受益人提交了符合独立保函要求的单据,开立人便应当履行保函项下的付款义务。实践中根据独立保函运作机制的不同,可将其划分为直接独立保函与间接独立保函。相比之下,间接独立保函不仅被更广泛的应用于国际经贸活动当中,而且其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也更为复杂。因此,本文正文部分以间接独立保函索赔及追偿的流程为线索,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联合...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开立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基础保函索赔问题
一、受益人提交单据的类型
(一)索赔书或违约声明
(二)第三方文件
(三)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
二、开立人审查单据的权利
(一)审查的标准
(二)审查的期限
(三)审查的结果
三、索赔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一)非单据条件的审查
(二)受益人转让权的行使
(三)受益人展期或付款的请求
第二章 指示人与开立人之间的反担保函独立性问题
一、反担保函独立于基础保函
(一)独立性原则之体现
(二)欺诈项下恶意付款之例外
(三)未履行合理审单义务之例外
(四)未提交相符索赔声明之例外
二、反担保函独立于基础交易
(一)独立性原则之体现
(二)滥用付款请求权之例外
(三)虚构基础交易之例外
三、反担保函独立于委托合同
(一)独立性原则之体现
(二)未履行严格信守义务之例外
第三章 申请人与指示人之间的保证金问题
一、保证金的法律性质及其法律后果
(一)保证金的法律性质
(二)保证金的冻结与扣划
二、实践中存在的争议
(一)特定化之争议
(二)移转占有之争议
三、风险防范措施建议
(一)签订书面质押合同
(二)规范保证金特户管理
(三)采取替代保证金质押的其他担保方式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2968231
【文章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开立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基础保函索赔问题
一、受益人提交单据的类型
(一)索赔书或违约声明
(二)第三方文件
(三)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
二、开立人审查单据的权利
(一)审查的标准
(二)审查的期限
(三)审查的结果
三、索赔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一)非单据条件的审查
(二)受益人转让权的行使
(三)受益人展期或付款的请求
第二章 指示人与开立人之间的反担保函独立性问题
一、反担保函独立于基础保函
(一)独立性原则之体现
(二)欺诈项下恶意付款之例外
(三)未履行合理审单义务之例外
(四)未提交相符索赔声明之例外
二、反担保函独立于基础交易
(一)独立性原则之体现
(二)滥用付款请求权之例外
(三)虚构基础交易之例外
三、反担保函独立于委托合同
(一)独立性原则之体现
(二)未履行严格信守义务之例外
第三章 申请人与指示人之间的保证金问题
一、保证金的法律性质及其法律后果
(一)保证金的法律性质
(二)保证金的冻结与扣划
二、实践中存在的争议
(一)特定化之争议
(二)移转占有之争议
三、风险防范措施建议
(一)签订书面质押合同
(二)规范保证金特户管理
(三)采取替代保证金质押的其他担保方式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296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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