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10 06:49
2013年我国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本次修改中,关于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方式有重大变化。惩罚性赔偿制度是最大亮点,该制度引起了学术界和实务界广泛的关注。本文在此背景下,研究我国商标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本文主要采用了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案例分析法进行写作。全文分为导言、正文、结语。其中正文部分分为四章进行论述。第一章论述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首先,论述其法理基础。主要包括立法背景、性质和功能;其次,论述该制度在理论上存在的争议。主要包括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否存在合理性、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使用条件的认定方式、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的划分问题;最后,探讨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中关于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以及与《商标法》存在区别的原因。第二章论述在司法实践中惩罚性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首先,适用条件不明确。司法实践中,认定“恶意”和“情节严重”缺乏明确的依据;其次,惩罚性赔偿基数难以确定。司法实践中,因为现实情况具有复杂性,补偿性损害赔偿难以计算,而惩罚性赔偿数额是以补偿性赔偿数额的一至三倍计算的,所以更难确定;最后,司法实践中,...
【文章来源】:宁波大学浙江省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商标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概述
1.1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理基础
1.1.1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背景
1.1.2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性质
1.1.3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
1.2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现状及理论争议
1.2.1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现状
1.2.2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论争议
1.3 我国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1.3.1 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关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
1.3.2 二者与《商标法》关于损害赔偿制度的区别及原因
2.商标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存在的问题
2.1 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条件不明确
2.1.1 关于“恶意”的认定
2.1.2 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
2.2 惩罚性赔偿基数难以确定
2.2.1 关于“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的确定
2.2.2 关于“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确定
2.2.3 关于“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的确定
2.3 惩罚性赔偿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之间的聚合
2.3.1 惩罚性赔偿与行政责任之间的聚合问题
2.3.2 惩罚性赔偿与刑事责任之间的聚合问题
3.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商标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之借鉴
3.1 英美法系的商标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
3.1.1 美国《兰哈姆法》对合理开支的重视
3.1.2 香港《商标条例》对损害赔偿方式的选择权
3.2 大陆法系的商标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
3.2.1 《日本商标法》对损害赔偿适用过失推定原则
3.2.2 韩国适用法定赔偿的选择权
3.2.3 德国否认用许可费的倍数计算方式之弊端
3.3 其他国家和地区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4.商标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
4.1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相关立法有待细化
4.1.1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
4.1.2 惩罚性赔偿基数
4.1.3 商标侵权赔偿诉讼合理开支
4.2 协调惩罚性赔偿与其他相关责任之间的关系
4.2.1 惩罚性赔偿制度与刑事责任之间的协调
4.2.2 惩罚性赔偿制度与行政责任之间的协调
4.3 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司法适用
4.3.1 一般商标侵权案件中的惩罚性赔偿
4.3.2 商标反向混淆情形下的惩罚性赔偿
5.结语
参考文献
在学研究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2968261
【文章来源】:宁波大学浙江省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1.商标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概述
1.1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法理基础
1.1.1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背景
1.1.2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性质
1.1.3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
1.2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现状及理论争议
1.2.1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立法现状
1.2.2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论争议
1.3 我国其他知识产权法律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1.3.1 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关于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
1.3.2 二者与《商标法》关于损害赔偿制度的区别及原因
2.商标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存在的问题
2.1 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条件不明确
2.1.1 关于“恶意”的认定
2.1.2 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
2.2 惩罚性赔偿基数难以确定
2.2.1 关于“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的确定
2.2.2 关于“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确定
2.2.3 关于“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的确定
2.3 惩罚性赔偿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之间的聚合
2.3.1 惩罚性赔偿与行政责任之间的聚合问题
2.3.2 惩罚性赔偿与刑事责任之间的聚合问题
3.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商标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之借鉴
3.1 英美法系的商标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
3.1.1 美国《兰哈姆法》对合理开支的重视
3.1.2 香港《商标条例》对损害赔偿方式的选择权
3.2 大陆法系的商标侵权惩罚性损害赔偿
3.2.1 《日本商标法》对损害赔偿适用过失推定原则
3.2.2 韩国适用法定赔偿的选择权
3.2.3 德国否认用许可费的倍数计算方式之弊端
3.3 其他国家和地区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4.商标法中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
4.1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相关立法有待细化
4.1.1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
4.1.2 惩罚性赔偿基数
4.1.3 商标侵权赔偿诉讼合理开支
4.2 协调惩罚性赔偿与其他相关责任之间的关系
4.2.1 惩罚性赔偿制度与刑事责任之间的协调
4.2.2 惩罚性赔偿制度与行政责任之间的协调
4.3 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司法适用
4.3.1 一般商标侵权案件中的惩罚性赔偿
4.3.2 商标反向混淆情形下的惩罚性赔偿
5.结语
参考文献
在学研究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2968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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