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般人格权侵权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1-01-14 01:46
一般人格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一种补充性人格权,对具体人格权未能涵摄的一般人格利益起到补充保护作用。随着《民法总则》的面世,学者们对《民法总则》第109条与一般人格权关系的讨论使得一般人格权再次成为讨论热点。事实上,早在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便将一般人格权纠纷作为独立的案件受理事由。无论学者们对《民法总则》第109条作何解释,都不能否定当前司法实践中早已存在一般人格权制度的事实。由于一般人格权的复杂性与特殊性,对一般人格权的承认实际上并不能解决法官在处理相关纠纷时的困惑。目前我国对一般人格权侵权应如何认定尚未形成成熟的理论,立法中相应配套规则的缺失使得创设一般人格权的目的难以有效实现。一般人格权侵权认定以侵权行为四要件理论、公序良俗原则、客体导向理论为基础。在法官认定一般人格权侵权的司法实务中,加害行为、损害事实、过错与因果关系是紧密关联的整体,法官在作出裁量时采取的法律适用方法也受到其影响。公序良俗原则具备的不确定性与补充性正好与一般人格权的特性相吻合,是认定一般人格权侵权的重要理论依据。客体导向理论是一般人格权侵权认定的司法实践中最早出现且直到现在依旧有重要影响的理...
【文章来源】: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
【文章页数】:6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问题缘起
1.选题背景
2.选题意义
(二)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现状
2.国内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1.研究方法
2.研究思路
一、一般人格权制度与我国的实践难题
(一)一般人格权概述
1.一般人格权的概念
2.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的区分
3.一般人格权的内容
(二)我国的立法现状
(三)我国的实践难题
二、一般人格权侵权认定的理论基础
(一)侵权行为四要件理论
(二)公序良俗原则
(三)客体导向理论
三、一般人格权侵权认定的方法
(一)利益衡量
1.利益衡量的必要性
2.利益衡量的路径
(二)法律拟制
1.法律拟制的必要性
2.法律拟制的路径
四、一般人格权侵权认定的域外经验与启示
(一)“中等程度的抽象”理论
(二)德国的司法实践
(三)启示
1.明确一般人格权的地位
2.限制认定的主观性
五、一般人格权侵权认定的制度完善
(一)通过民法分则侵权责任编规定构成要件与阻却事由
1.构成要件
2.阻却事由
(二)完善《民法总则》第109条
(三)通过司法解释建立“中等程度的抽象”规则
1.“中等程度的抽象”规则之作用
2.“中等程度的抽象”规则之建立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2975960
【文章来源】: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
【文章页数】:6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问题缘起
1.选题背景
2.选题意义
(二)文献综述
1.国外研究现状
2.国内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1.研究方法
2.研究思路
一、一般人格权制度与我国的实践难题
(一)一般人格权概述
1.一般人格权的概念
2.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的区分
3.一般人格权的内容
(二)我国的立法现状
(三)我国的实践难题
二、一般人格权侵权认定的理论基础
(一)侵权行为四要件理论
(二)公序良俗原则
(三)客体导向理论
三、一般人格权侵权认定的方法
(一)利益衡量
1.利益衡量的必要性
2.利益衡量的路径
(二)法律拟制
1.法律拟制的必要性
2.法律拟制的路径
四、一般人格权侵权认定的域外经验与启示
(一)“中等程度的抽象”理论
(二)德国的司法实践
(三)启示
1.明确一般人格权的地位
2.限制认定的主观性
五、一般人格权侵权认定的制度完善
(一)通过民法分则侵权责任编规定构成要件与阻却事由
1.构成要件
2.阻却事由
(二)完善《民法总则》第109条
(三)通过司法解释建立“中等程度的抽象”规则
1.“中等程度的抽象”规则之作用
2.“中等程度的抽象”规则之建立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297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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