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和使用权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14 02:49
现行法律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在本质上起到了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作用。随着城乡经济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农村居民大量涌入城市,农村宅基地大量被闲置,一户多宅或多户一宅,农村宅基地随意买卖等现象日益凸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党和国家在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顺势提出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政策,即通过落实集体所有权、保障资格权和适度放活使用权的手段,兼顾农村宅基地的保障功能与财产价值。对于宅基地“三权分置”之资格权的性质,学术界存在宅基地取得权说、剩余权说、配给权说、宅基地使用权说等观点的激烈讨论,但未能全面的体现出资格权的存在价值。在保障农民户有所居的前提下,资格权是获取宅基地使用权的一种权利,包括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继受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成员权性质的一种权利。宅基地“三权分置”之使用权的性质,学术界存在法定租赁权说、地上权说、独立用益物权说等观点分歧。在放活宅基地使用的政策背景下,使用权应当是不具有身份性的权利,因权利自身具有的特殊性使其与宅基地使用权并不相同,也无法转换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性质的一种权利。从而使宅基地“三权分置”形成“所有...
【文章来源】: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省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提出及政策意蕴
(一)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提出
1.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提出背景
2.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表达
(二)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意蕴
二、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和使用权性质分析
(一)资格权性质分析
1.资格权性质论争及评析
2.资格权性质证成
(二)使用权性质分析
1.使用权性质分歧及评析
2.使用权性质证成
三、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和使用权存在的实践问题
(一)保障资格权存在的实践问题
1.资格权主体认定不清
2.资格权权能内容不明晰
3.资格权登记制度缺失
(二)放活使用权存在的实践问题
1.使用权主体界定不清
2.使用权使用期限不一致
3.使用权缴费机制不健全
4.使用权登记制度缺失
四、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完善建议
(一)保障资格权的完善建议
1.明确资格权主体范围
2.明晰资格权权能内容
3.确立资格权登记制度
(二)放活使用权的完善建议
1.明晰使用权主体范围
2.确定使用权使用期限
3.确认使用权缴费机制
4.明确使用权登记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2976055
【文章来源】: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省
【文章页数】:4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提出及政策意蕴
(一)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提出
1.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提出背景
2.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表达
(二)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意蕴
二、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和使用权性质分析
(一)资格权性质分析
1.资格权性质论争及评析
2.资格权性质证成
(二)使用权性质分析
1.使用权性质分歧及评析
2.使用权性质证成
三、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和使用权存在的实践问题
(一)保障资格权存在的实践问题
1.资格权主体认定不清
2.资格权权能内容不明晰
3.资格权登记制度缺失
(二)放活使用权存在的实践问题
1.使用权主体界定不清
2.使用权使用期限不一致
3.使用权缴费机制不健全
4.使用权登记制度缺失
四、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和使用权的完善建议
(一)保障资格权的完善建议
1.明确资格权主体范围
2.明晰资格权权能内容
3.确立资格权登记制度
(二)放活使用权的完善建议
1.明晰使用权主体范围
2.确定使用权使用期限
3.确认使用权缴费机制
4.明确使用权登记制度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297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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