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律表达——以《德清办法》为主要分析样本
发布时间:2021-02-11 18:12
在落实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中,既有资格权和使用权内涵与性质的疑惑,又有资格权与使用权分置事实、房屋使用权性质之困惑。宅基地"三权分置"实施路径的法律表达,如果解读为"所有权+资格权(依宅基地分配请求权取得之宅基地使用权)+次级权利用益物权",可能违背"一物一权原则"和"房地一体原则"。如果解读为"所有权+资格权(主要是最先受让权和优先受让权)+不动产用益物权",不仅可以避免第一种解读的不足,还可以使成员权性质的资格权包括最先受让权,亦可替代实现第一种解读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和收回权的居住保障功能并产生更大制度优势。第二种解读对住房财产权跨集体转让模式和宅基地上共建共享模式均普遍适用。因此,宜以第二种解读为路径,促进地方实践和法典中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表达的规则完善。
【文章来源】:现代法学. 2020,42(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表达的实践困惑
(一)资格权内涵与性质之疑问
(二)使用权内涵与性质之困惑
(三)资格权与使用权分置事实之混乱
(四)房屋使用权性质与依据之困境
二、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表达的路径阐释
(一)宅基地“三权分置”实施路径之法律表达的重新解读
1.宅基地“三权分置”实施路径之法律表达的整体阐释
2.资格权内涵与性质的重新界定
3.资格权中最先受让权对收回权的替代效应
(二)宅基地“三权分置”实施路径之法律表达的扩展适用
1.对住房财产权跨集体转让模式的扩展适用
2.对宅基地上房屋共建共享模式的扩展适用
三、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表达的规则完善
(一)实践中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表达的规则矫正
1.资格权的规则矫正
2.资格权与使用权分置事实的规则矫正
3.使用权与房屋使用权的规则矫正
4.“三权分置”立法体例的矫正
(二)法典中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表达的完善建议
1.法典中成员资格、成员权与资格权的法律表达
2.法典中资格权与使用权分置事实的法律表达
3.法典中使用权的法律表达
余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宅基地立法政策与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J]. 韩松. 法学研究. 2019(06)
[2]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实现[J]. 高海. 法学家. 2019(04)
[3]宅基地使用权的制度困局与破解之维[J]. 陈小君. 法学研究. 2019(03)
[4]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宅基地权利制度重构[J]. 宋志红. 法学研究. 2019(03)
[5]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基本遵循及其贯彻[J]. 耿卓. 法学杂志. 2019(04)
[6]浙江德清: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路径[J]. 邱芳荣,冯晓红,靳相木. 中国土地. 2019(04)
[7]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的演进与走向[J]. 高圣平.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9(01)
[8]宅基地资格权的判定和实现——以上海实践为基础的考察[J]. 李凤章. 广东社会科学. 2019(01)
[9]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使用权定性辨析——兼与席志国副教授商榷[J]. 孙建伟. 政治与法律. 2019(01)
[10]论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农户资格权的法律表达[J]. 刘国栋.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1)
本文编号:3029517
【文章来源】:现代法学. 2020,42(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表达的实践困惑
(一)资格权内涵与性质之疑问
(二)使用权内涵与性质之困惑
(三)资格权与使用权分置事实之混乱
(四)房屋使用权性质与依据之困境
二、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表达的路径阐释
(一)宅基地“三权分置”实施路径之法律表达的重新解读
1.宅基地“三权分置”实施路径之法律表达的整体阐释
2.资格权内涵与性质的重新界定
3.资格权中最先受让权对收回权的替代效应
(二)宅基地“三权分置”实施路径之法律表达的扩展适用
1.对住房财产权跨集体转让模式的扩展适用
2.对宅基地上房屋共建共享模式的扩展适用
三、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表达的规则完善
(一)实践中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表达的规则矫正
1.资格权的规则矫正
2.资格权与使用权分置事实的规则矫正
3.使用权与房屋使用权的规则矫正
4.“三权分置”立法体例的矫正
(二)法典中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表达的完善建议
1.法典中成员资格、成员权与资格权的法律表达
2.法典中资格权与使用权分置事实的法律表达
3.法典中使用权的法律表达
余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宅基地立法政策与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J]. 韩松. 法学研究. 2019(06)
[2]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实现[J]. 高海. 法学家. 2019(04)
[3]宅基地使用权的制度困局与破解之维[J]. 陈小君. 法学研究. 2019(03)
[4]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宅基地权利制度重构[J]. 宋志红. 法学研究. 2019(03)
[5]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基本遵循及其贯彻[J]. 耿卓. 法学杂志. 2019(04)
[6]浙江德清: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路径[J]. 邱芳荣,冯晓红,靳相木. 中国土地. 2019(04)
[7]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的演进与走向[J]. 高圣平.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9(01)
[8]宅基地资格权的判定和实现——以上海实践为基础的考察[J]. 李凤章. 广东社会科学. 2019(01)
[9]宅基地“三权分置”中资格权、使用权定性辨析——兼与席志国副教授商榷[J]. 孙建伟. 政治与法律. 2019(01)
[10]论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中农户资格权的法律表达[J]. 刘国栋.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9(01)
本文编号:3029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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