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人绿色信用法治化
发布时间:2021-03-03 22:32
个人绿色信用伴随个人环境权益诉求产生,体现人们的社会环保契约精神;个人绿色信用法治化是法律强制力建构下的一种以信用为代价的环境责任承担方式,契合生态经济人的利益趋向,为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判断依据。个人绿色信用法治化应具有可操作性,个人绿色信用体系构建需明确四元主体划分,规范界定绿色信用信息和信息报告两类客体,并设计相应的奖惩机制;以信用奖惩制度为核心的个人绿色信用体系,具有一般法律规制无可比拟的环保效能。
【文章来源】:保定学院学报. 2020,33(06)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个人绿色信用的法理学分析
(一)个人绿色信用寄托环境利益诉求
(二)个人绿色信用彰显社会契约精神
二、个人绿色信用法治化的应然论证
(一)个人绿色信用法治化建构一种特殊的责任承担方式
(二)个人绿色信用法治化契合生态经济人的利益追求
(三)个人绿色信用法治化推动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个人绿色信用体系构建
(一)个人绿色信用关系构建的四元主体划分
1. 被征信(受信)者———个人
2. 个人征信机构———政府
3. 信息提供者———多元组织机构
4. 信息使用者———以公众为主
(二)个人绿色信用体系构建的客体界定
1. 个人绿色信用信息
2. 个人信用报告
(三)个人绿色信用体系的奖惩制度
1. 奖惩机制建构的合理性证成
2. 个人绿色信用的奖惩制度设计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自律异化与合作治理[J]. 唐清利. 中国法学. 2012(05)
[2]论环境信用法治化[J]. 李晓安,彭春. 法学杂志. 2009(01)
[3]环境权的法律论证——从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对环境权基本属性的考察[J]. 吕忠梅,刘超. 法学评论. 2008(02)
[4]试论环境法上的“人”[J]. 黎桦,刘超. 法学评论. 2005(04)
本文编号:3062048
【文章来源】:保定学院学报. 2020,33(06)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个人绿色信用的法理学分析
(一)个人绿色信用寄托环境利益诉求
(二)个人绿色信用彰显社会契约精神
二、个人绿色信用法治化的应然论证
(一)个人绿色信用法治化建构一种特殊的责任承担方式
(二)个人绿色信用法治化契合生态经济人的利益追求
(三)个人绿色信用法治化推动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个人绿色信用体系构建
(一)个人绿色信用关系构建的四元主体划分
1. 被征信(受信)者———个人
2. 个人征信机构———政府
3. 信息提供者———多元组织机构
4. 信息使用者———以公众为主
(二)个人绿色信用体系构建的客体界定
1. 个人绿色信用信息
2. 个人信用报告
(三)个人绿色信用体系的奖惩制度
1. 奖惩机制建构的合理性证成
2. 个人绿色信用的奖惩制度设计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自律异化与合作治理[J]. 唐清利. 中国法学. 2012(05)
[2]论环境信用法治化[J]. 李晓安,彭春. 法学杂志. 2009(01)
[3]环境权的法律论证——从阿列克西法律论证理论对环境权基本属性的考察[J]. 吕忠梅,刘超. 法学评论. 2008(02)
[4]试论环境法上的“人”[J]. 黎桦,刘超. 法学评论. 2005(04)
本文编号:306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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