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法律规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1-03-09 19:45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成为“新石油”。企业通过收集和利用数据,可以创造巨大经济价值。经济全球化使得国家间经贸往来频繁,数据跨境流动增多。由于各国数据保护水平不同,所以当数据从保护水平较高的国家流向较低水平国家时,个人数据受侵害的风险可能会增加。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或地区开始关注数据跨境流动中的数据保护问题,并制定或完善相关法律予以规制。由于欧盟在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领域起步较早,其对个人数据跨境保护的一整套体系在世界范围内都处于领先地位,尤其是2018年《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以下简称GDPR)代替《欧盟数据保护指令》(The EU Data Protection Directive,以下简称《95指令》)成为欧盟数据宪章之后,欧盟在全球数据规制领域内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已经俨然成为全球数据保护趋势的重要引导者。正文第一部分介绍了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理论基础。首先阐明了个人数据及其相关概念,强调了可识别性这一基本属性,同时对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概念也进行了简单阐述。其次,主要突出了个人数据保护与个人数据跨境流动之间的价值冲突...
【文章来源】: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9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 文献综述
三 研究方案设计
第一章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基本概念
一 个人数据及其相关概念
二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含义
第二节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与个人数据保护的价值冲突与协调
一 数字经济发展与个人数据保护的矛盾
二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与个人数据保护的协调
第三节 欧盟严格规制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主要理论
一 以基本人权保障为立法基础
二 构建数字经济领域制度性话语权
第二章 欧盟GDPR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主要特色
第一节 GDPR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严格标准
一 充分性原则
二 适当保障措施
三 特定情况下的例外规定
第二节 GDPR新增域外效力条款
一 GoogleSpain案中域外效力的裁判观点
二 GDPR域外效力的影响主义原则
三 GDPR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的域外效力
第三节 GDPR下完善的监管制度
一 数据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二 GDPR下完善的监管权力配置
第三章 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面临的挑战
第一节 GDPR域外效力面临的争议
一 GDPR域外效力规则的实践
二 GDPR域外效力条款面临的挑战
第二节 欧美双边机制的艰难达成
一 欧美数据立法中的价值分歧
二 《安全港协议》的失效
三 《隐私盾协议》的达成
第三节 区域性协定中的僵持
一 欧盟坚持数据保护高标准使TTIP谈判受阻
二 欧盟BCR与 CBPR互认进展有限
第四节 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与GATS的潜在冲突
一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属于GATS项下的法律问题
二 一般义务:第2条最惠国待遇
三 具体承诺:第16 条市场准入和第17 条国民待遇
四 第14条一般例外
第四章 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对我国的启示
第一节 我国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立法现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二 《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节 我国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不足
一 缺少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二 数据分类混乱
三 数据出境评估机制单一
四 缺乏域外效力规定
五 数据监管分散低效
六 国际参与度较低
第三节 我国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完善
一 制定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二 设置数据的分类规制路径
三 实行多元化数据出境评估机制
四 构建我国的域外效力规则
五 设立专门的数据监管机构
六 积极开展国际协作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3条(地域范围)评注——以域外管辖为中心[J]. 俞胜杰. 时代法学. 2020(02)
[2]数据跨境流动规制中的“长臂管辖”——对欧盟GDPR的原旨主义考察[J]. 叶开儒. 法学评论. 2020(01)
[3]“长臂管辖权”的法理分析与对策研究[J]. 肖永平. 中国法学. 2019(06)
[4]中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现状、问题与完善[J]. 廖诗评. 中国法学. 2019(06)
[5]全球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制路径与中国抉择[J]. 李艳华. 时代法学. 2019(05)
[6]欧盟个人数据保护体系的代际发展及借鉴——内部规制与外部扩展的典范[J]. 杨希. 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2019(05)
[7]全球经济治理制度博弈——基于制度性话语权的分析[J]. 陈伟光,王燕. 经济学家. 2019(09)
[8]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政策的演变:市场统一与贸易规范[J]. 方芳. 复旦国际关系评论. 2019(01)
[9]贸易壁垒视角下的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J]. 田晓萍. 政法论丛. 2019(04)
[10]美国《合法使用境外数据明确法》对中国的影响及应对[J]. 胡文华.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19(07)
博士论文
[1]“本地化贸易壁垒”法律规制研究[D]. 韩静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6
硕士论文
[1]GATS下数字产品的国民待遇分析[D]. 杜佳凤.苏州大学 2018
[2]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规制[D]. 吴迪.武汉大学 2018
[3]欧盟关于美国数据保护“充分性决议”之演变及启示[D]. 李欣.武汉大学 2017
[4]GATS一般例外条款研究[D]. 彭树文.湖南师范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073372
【文章来源】: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市
【文章页数】:9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 文献综述
三 研究方案设计
第一章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基本概念
一 个人数据及其相关概念
二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含义
第二节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与个人数据保护的价值冲突与协调
一 数字经济发展与个人数据保护的矛盾
二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与个人数据保护的协调
第三节 欧盟严格规制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主要理论
一 以基本人权保障为立法基础
二 构建数字经济领域制度性话语权
第二章 欧盟GDPR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主要特色
第一节 GDPR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严格标准
一 充分性原则
二 适当保障措施
三 特定情况下的例外规定
第二节 GDPR新增域外效力条款
一 GoogleSpain案中域外效力的裁判观点
二 GDPR域外效力的影响主义原则
三 GDPR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的域外效力
第三节 GDPR下完善的监管制度
一 数据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二 GDPR下完善的监管权力配置
第三章 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面临的挑战
第一节 GDPR域外效力面临的争议
一 GDPR域外效力规则的实践
二 GDPR域外效力条款面临的挑战
第二节 欧美双边机制的艰难达成
一 欧美数据立法中的价值分歧
二 《安全港协议》的失效
三 《隐私盾协议》的达成
第三节 区域性协定中的僵持
一 欧盟坚持数据保护高标准使TTIP谈判受阻
二 欧盟BCR与 CBPR互认进展有限
第四节 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与GATS的潜在冲突
一 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属于GATS项下的法律问题
二 一般义务:第2条最惠国待遇
三 具体承诺:第16 条市场准入和第17 条国民待遇
四 第14条一般例外
第四章 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对我国的启示
第一节 我国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立法现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二 《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二节 我国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不足
一 缺少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二 数据分类混乱
三 数据出境评估机制单一
四 缺乏域外效力规定
五 数据监管分散低效
六 国际参与度较低
第三节 我国个人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完善
一 制定统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二 设置数据的分类规制路径
三 实行多元化数据出境评估机制
四 构建我国的域外效力规则
五 设立专门的数据监管机构
六 积极开展国际协作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3条(地域范围)评注——以域外管辖为中心[J]. 俞胜杰. 时代法学. 2020(02)
[2]数据跨境流动规制中的“长臂管辖”——对欧盟GDPR的原旨主义考察[J]. 叶开儒. 法学评论. 2020(01)
[3]“长臂管辖权”的法理分析与对策研究[J]. 肖永平. 中国法学. 2019(06)
[4]中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现状、问题与完善[J]. 廖诗评. 中国法学. 2019(06)
[5]全球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制路径与中国抉择[J]. 李艳华. 时代法学. 2019(05)
[6]欧盟个人数据保护体系的代际发展及借鉴——内部规制与外部扩展的典范[J]. 杨希. 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 2019(05)
[7]全球经济治理制度博弈——基于制度性话语权的分析[J]. 陈伟光,王燕. 经济学家. 2019(09)
[8]欧盟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政策的演变:市场统一与贸易规范[J]. 方芳. 复旦国际关系评论. 2019(01)
[9]贸易壁垒视角下的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J]. 田晓萍. 政法论丛. 2019(04)
[10]美国《合法使用境外数据明确法》对中国的影响及应对[J]. 胡文华.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19(07)
博士论文
[1]“本地化贸易壁垒”法律规制研究[D]. 韩静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6
硕士论文
[1]GATS下数字产品的国民待遇分析[D]. 杜佳凤.苏州大学 2018
[2]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的国际规制[D]. 吴迪.武汉大学 2018
[3]欧盟关于美国数据保护“充分性决议”之演变及启示[D]. 李欣.武汉大学 2017
[4]GATS一般例外条款研究[D]. 彭树文.湖南师范大学 2006
本文编号:307337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minfalunwen/3073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