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生成发明的专利法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21-07-05 20:43
人工智能目前已经被广泛的运用到各类的科技研发活动中,随着深度学习技术引领新一轮人工智能技术的热潮,人工智能在著作权领域的应用日臻成熟,人工智能生成物已经有了被认定为法人作品的司法实践。专利法领域,人工智能则由创造性活动的辅助工具演变的更具自主性。上世纪90年代,泰勒博士声称已经获得了由人工神经网络技术生成发明的专利授权,经过多年的发展,在愈加完善的深度学习技术的加持之下,人工智能独立进行创造性活动的能力获得了提升,人工智能生成发明的实例也越来越多。人工智能生成发明与人类发明的实际效果无异,不经披露甚至无法将两者区分开来,且在实践中已有人工智能作为发明人进行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案例。当前正值人工智能发展的关键时期,人工智能领域是各商业团体乃至国家抢占的技术高地,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对于专利法体系的冲击仍将持续,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在专利制度中的地位具有实际意义。虽然人工智能主体资格问题的争论越发激烈,但专利法的研究重点应在人工智能的“能”的方面,而不是囿于人工智能是否为“人”的方面。由权利的赋予而促进社会公共福利的增减,由责任规则的明确降低社会风险在现阶段显得更为重要。本文将围绕人工智能生成发明...
【文章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背景及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写作思路与方法
四、主要创新点
第一章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之专利法保护概述
第一节 人工智能技术概述
一、人工智能的概念澄清
二、人工智能技术标准的分类
第二节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的实例
一、词义替换型
二、辅助发明型
三、自主发明型
第三节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可选择的保护模式
一、公共领域论
二、商业秘密保护论
三、专利法保护论
本章小结
第二章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专利法保护之正当性
第一节 专利法理论基础冲突的可调适性
一、以劳动学说为视角
二、以人格学说为视角
三、以功利学说为视角
第二节 专利客体扩大趋势下的可行性
一、药品发明专利的历史回溯
二、计算机程序发明专利的制度演变
三、人体胚胎干细胞发明专利的伦理调和
第三节 促进产业科技创新的必要性
一、符合产业发展现状及未来需求
二、有效提升技术领域的研发效率
本章小结
第三章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可专利性及权利归属的论证
第一节 比较法视角下的可专利性论证
一、专利客体范围无实质性差别
二、专利授权标准趋同
三、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可适用专利授权标准
第二节 比较法视角下权利归属的论证
一、人工智能主体资格之现实障碍
二、“Dreamwriter”案司法观点之借鉴
三、人工智能客体地位为基准的专利归属模式探讨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专利法保护的挑战与应对
第一节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对专利法的冲击
一、人工智能扩大现有技术范围
二、人工智能对创造性判定标准的挑战
三、人工智能或改变知识产权的稀缺性
第二节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专利法保护的建议
一、人工智能生成发明成为现有技术的管理
二、建立人工智能生成发明披露机制
三、完善人工智能生成发明的专利审查标准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266791
【文章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 211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6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背景及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写作思路与方法
四、主要创新点
第一章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之专利法保护概述
第一节 人工智能技术概述
一、人工智能的概念澄清
二、人工智能技术标准的分类
第二节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的实例
一、词义替换型
二、辅助发明型
三、自主发明型
第三节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可选择的保护模式
一、公共领域论
二、商业秘密保护论
三、专利法保护论
本章小结
第二章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专利法保护之正当性
第一节 专利法理论基础冲突的可调适性
一、以劳动学说为视角
二、以人格学说为视角
三、以功利学说为视角
第二节 专利客体扩大趋势下的可行性
一、药品发明专利的历史回溯
二、计算机程序发明专利的制度演变
三、人体胚胎干细胞发明专利的伦理调和
第三节 促进产业科技创新的必要性
一、符合产业发展现状及未来需求
二、有效提升技术领域的研发效率
本章小结
第三章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可专利性及权利归属的论证
第一节 比较法视角下的可专利性论证
一、专利客体范围无实质性差别
二、专利授权标准趋同
三、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可适用专利授权标准
第二节 比较法视角下权利归属的论证
一、人工智能主体资格之现实障碍
二、“Dreamwriter”案司法观点之借鉴
三、人工智能客体地位为基准的专利归属模式探讨
本章小结
第四章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专利法保护的挑战与应对
第一节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对专利法的冲击
一、人工智能扩大现有技术范围
二、人工智能对创造性判定标准的挑战
三、人工智能或改变知识产权的稀缺性
第二节 人工智能生成发明专利法保护的建议
一、人工智能生成发明成为现有技术的管理
二、建立人工智能生成发明披露机制
三、完善人工智能生成发明的专利审查标准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26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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