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货运合同中分泡未成不影响分泡约定的效力
发布时间:2021-08-11 22:46
在航空货运中,货运代理人将泡货与重货进行配重,降低货运成本的行为不影响航空运输安全,装配后的货物完全按航空公司的规定计重,亦不违反公序良俗,货运代理人与货主约定分配降低货运成本所产生利润的分泡约定亦应视为有效约定。分泡是否实际成就不影响分泡约定的效力,如若分泡未成,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运费。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0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基本案情
二、案件评析
(一)分泡行为性质的司法认定
(二)合意变更合同的司法判断标准
(三)合同安全对合同解释提出的限缩性要求
三、结论
本文编号:3337040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09)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基本案情
二、案件评析
(一)分泡行为性质的司法认定
(二)合意变更合同的司法判断标准
(三)合同安全对合同解释提出的限缩性要求
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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